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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调研报告
2020年9月,**省*县被确定为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两年来,*县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因村施策、稳慎推进,在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进一步深化试点改革,总结做法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委政研室调研组对*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主要做法
*县位于**市南部,总面积4182平方公里,总人口15.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1.7万人,2021年全县农业产值达41.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669元。全国改革试点确定后,*县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利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工作要求,在*镇全域和*镇*村等10个村先行先试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吃透政策,把准方向。坚持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各项政策要求,确保改革政策能落地、改革方向不走偏。对X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深改委第十一次、第十四次会议、X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X的二十大等涉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行了系统梳理,将其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村干部能力提升的主要内容。先后举办改革政策培训38期,开展宣传宣讲52次,召开现场会、联席会、座谈会51次,重点就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强化乡村振兴土地要素保障、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等进行宣传解读和交流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农户自建房屋指导手册》等地方性政策规定,为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