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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2025 年/7 月/29 日/第 001 版
商会调解助力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工商联系统各类商会调解组织超六千九百家,“ 商人纠纷商会解” 优势显现
本报记者 颜韵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当前,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正积极发挥"商人纠纷商会解"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商会调解强基层、促规范、解纠纷"活动。目前,工商联系统各类商会调解组织超过 6900余家,部分地区调解组织已覆盖超过 30%的商会。
1.6 万余名商会调解员聚焦涉企纠纷实质化解,帮助企业查找经营管理漏洞,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有事找商会"越来越成为民营企业的共识。商会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
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夯实机制根基
构建协同高效的调解机制网络是商会调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
四川省工商联、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开展"枫桥式商会"建设,明确阵地建设等 7 类 28 项标准,将商会调解纳入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大体系。成都市工商联与市司法局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推动 182 家律所与 161 家商会结对共建,赋能商会调解工作。
制度一旦完善,工作举措便落地生根、开枝散叶。山东省龙口市商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创制出商会劳动人事争议"4+5"调解模式:矛盾跟踪排查、重大纠纷速报、商会调解信息交流、各部门配合联动--四项制度像四梁八柱撑起了调解架构。调前证据保全、伤残等级协商确认、赔偿款先行支付、调解协议履行保障、调解程序前置约定--五项机制则像五条快速通道,让工伤、欠薪等易激化的矛盾有了缓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