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股东章程修正案
股东章程修正案(通用4篇)股东章程修正案 篇1  根据本公司    年    月    日第    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    )、(    ),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      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      公司。”  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  现改为: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  现改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现改为:  全体股签字盖章:股东章程修正案 篇2  根据本公司    年    月    日第    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    )、(    ),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x章第x条原为:“公司在      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      公司。”  现改为:  二、章程第x章第x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  现改为:  三、章程第x章第x条原为:“公司股东共x人,分别为    ”。  现改为:“  四、章程第x章第x条原为:  现改为: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股东章程修正案 篇3  XX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条原为:“………………”。  现修改为:“………………”。  (股东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股东章程修正案 篇4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贵阳瑞安文机电  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股东股权  事宜,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由陈寒星、蔡长惠、陆剑武、胡继勇、胡林明共同出资,设立贵阳瑞安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修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陈寒星、蔡长惠、陆剑武共同出资,设立贵阳瑞安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原为公司章程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现变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