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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2022 年/11 月/24 日/第 015 版文件
关于 202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
改情况的报告
——2022 年 11 月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陈博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 7 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 三高四新” 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高位部署推动。7 月,张庆伟书记在新一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提高ZZ站位,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 下半篇文章”,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敢于动真碰硬,防止形成“ 破窗效应”,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约谈, 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8 月, 毛伟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倒排时间、集中攻关、对账销号,注重源头治理,既把已病治好,又把未病防好,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今年 7 月,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联合制定出台了我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高效推进审计整改。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采取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追责问责等一系列措施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将推动落实整改要求与加强监督管理相结合,开展行业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所属单位、相关市县落实整改任务。持续深化财审联动,财政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采取收回资金、调减预算、暂停拨款等措施,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各负其责、有效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效。
三、严格督促检查。省审计厅严格落实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会同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 14 个市州X委政府印发了审计督促整改函。对于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省审计厅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对照“ 问题清单” 编制“ 整改清单”,动态记录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度,并派出 10 个督导组,深入省直被审计单位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取证,逐一督促落实。对于专项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省审计厅派出 7 个督导组赴 14 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首次对审计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 10 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约谈,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过强有力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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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省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专项整治,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动全省开展融资平台大清理、大整治,促进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推动建立审计约谈通报制度,促进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推动深化财审、纪审、巡审协同联动,进一步形成了监督工作合力。
四、突出整改重点。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省审计厅重点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 4 个方面突出问题审计整改进行督促检查,并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工委,对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信联社和 3 个县级人民政府开展了现场跟踪监督,专题听取了其他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一是关于审计移送案件中的突出问题,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农信联社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有关责任人已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关于省级财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省财政厅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约束,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确认收入、追缴收回财政资金 6.16 亿元,对中央新下达财力性补助资金 342 亿元等进行预算调整。三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省机关事务局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补办了相关资产移交、 划拨或核销手续,采取调整用途、公开招租、拍卖处置等措施盘活利用土地 2.78 万亩、房产 4.17 万平方米。四是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省财政厅和相关市县政府进一步规范举债行为,加强平台公司管理,抓好财源建设,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上述突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10 个责任部门和 4 个县级人民政府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提升整改成效。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已起草我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截至 10 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 597 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问题 409 个,已整改 405 个,占比 99.02%;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 188 个,已采取了有效措施,序时整改进度良好。通过整改,各级财政已确认收入并上缴国库 26.47 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19.78 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 113.2 亿元,调账处理 28.37 亿元。根据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 207 项。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移送处理的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 9 人,给予X纪政纪处分 18 人,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批评 113 人。对尚未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有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解决周期长,需要分阶段逐步解决;有的涉及体制机制,相关改革措施正在统筹推进,需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决;有的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诺,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各项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 经济体检” 工作,为全面落实“ 三高四新” 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崭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附件:
1.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3.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4.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 1
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一是在编制 2022 年省级预算时,已将上年结转 153.9 亿元编入预算草案,提请省人大审查批准;已将提前下达省直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3.78 亿元等编入 2022 年度部门预算。二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明确到具体科目,并同步提前研究资金分配方案,减少代编预算。三是及时对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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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掌握当年委托投资收益率,科学合理编制全省社保基金征缴、利息、投资运营和转移收入等,缩小预决算数据差异。四是根据留抵退税、中央年中新下达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情况,及时评估省级收支平衡变化情况,编制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二、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一是已将非税待查收入 6.01 亿元全部确认记账,已将 2021 年末待分成收入 2.8 亿元、应上解上级分成收入 2.4 亿元和应返还下级分成收入 5.7 亿元全部上解和返还。二是督促相关省直部门提前启动下年度项目储备,提前做好项目申报、投资评审、公开公示等前期准备,及时通报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倒逼省直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促进资金加快拨付。三是严控预算追加,对于年中追加预算较多的部门,据实测算并调整了 2023 年度年初预算数;对部门年中新增支出,原则上通过调剂部门预算解决,不新增安排预算。四是出台文件要求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外,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数和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90%和 70%,切实提高提前下达的比例。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一是起草了《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 3 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等工作,正在走发文程序。二是拟定了《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申请合并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函》 ,统筹推进专项资金的整合,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加大了因素法分配力度,在项目安排前开展信息比对,防止重复安排;同时,加强对项目审核把关,统一审核标准,提升专项资金分配审核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一是组织研究和修订《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计划与财政规划、预算相衔接的制度。二是印发了《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 , 明确从 2021 年起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每年安排 2 亿元, 支持省、市、县等有关公共卫生健康项目建设,进一步明确划分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支持范围。三是收回违规申报的项目资金 1.05 亿元,按程序和规定重新调整安排,对项目违规招标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充分利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加强项目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如实填报建设资金来源结构,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关于省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及省国资委等部门: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部分,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已督促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将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107.46 万元上缴国库。三是建设进度滞后的 3 个项目,1 个项目预计年内完工,1 个项目已调整建设内容,1 个项目已申请延期;主要经济指标未达预期的 2 个项目,已通过加大经营投入,开拓省内外区域市场,加强内控管理,提升了盈利水平。四是已督促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6 户监管企业或所属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六、关于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一是进一步强化审核,严格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录入指标、调整相关指标预算科目,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完善自动校验和动态监控规则,对省级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进行前置的自动校验和事后的动态监控,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用途办理相关支付业务,对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账予以拦截。三是严格根据社保资金定存操作规模和计划,分别于 2022 年 2 月、4 月、9 月及时完成了 3 期社保基金定存操作,共计 527.9 亿元。四是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和催收,已收回应收账款 2.45 亿元。
附件 2
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 预算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 的问题。一是少编收入预算的 9 个部门,已据实测算各项非税收入, 并将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二是非税收入未实行 “ 收支两条线” 管理的 12 个部门,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截留或挪用的非税收入 3239.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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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政。三是少征或违规减免非税收入、无许可证收费的 5 个部门,已收缴少征或违规减免非税收入 703.51 万元,督促有关单位纠正了无证收费行为。
二、关于“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 的问题。一是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虚列多列费用、转嫁费用的 27 个部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报账手续,已追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 193.27 万元,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警告处分。二是无依据发放稿酬、季度考核奖励,或违规从财政资金列支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 11 个部门,完善了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审批程序,退回、收缴资金 352.91 万元。三是多编、少编支出预算或预算编制不合理的 23 个部门,已据实测算支出预算,按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的划分标准编制下年度预算,并加强审核把关,将资金细化到了具体项目。
三、关于“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未在电子卖场采购物品或内定供应商的 10 个部门,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了采购程序与合同签订流程,对与供应商相互串通问题,有关单位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采购程序,或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不规范的 14 个部门,加强了对采购程序及采购合同的审核把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三是超范围购买服务、超限额标准采购货物的 10 个部门,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
四、关于“ 预算绩效管理不精准” 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项目当年未启动或实施迟缓的 19 个部门,建立了预算执行进度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制度,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未清理、历年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省直部门,对实有资金账户开展了清理,将所有账户资金纳入省财政监管,统筹盘活或上缴财政 6584.39 万元。三是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的 7 个部门,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了集中修订完善, 进一步健全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对未量化的效益指标进行了调整。
五、关于“ 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 的问题。一是往来款及长期股权投资未及时清理的 4 个部门,对往来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理,收回、调整或核销往来账款 2025.05 万元。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或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的 13 个部门,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补办了相关人员的公务卡,加强了财务审核,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决算报表反映不真实、会计核算不规范的 13 个部门,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调整有关账目3550.44 万元。四是实有资金账户应撤销未撤销的 11 个单位,7 个单位已按规定撤销 9 个账户,3个单位已报省财政厅同意继续保留实有资金账户,剩余 1 个单位的 2 个账户正在办理撤销手续。
六、关于“ 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 的问题。一是部分改革事项推进缓慢、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 6 个部门,加大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力度,推动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加快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促进改革事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向协会和社会团体直接安排专项资金的部门,2022 年不再向协会和社会团体直接安排资金项目,对确有工作需要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立即停止了有关协会利用行政影响力获利的收费业务;对未完成的项目,通知委托方撤销对协会的委托事项,解除双方合同,将收取的合同项目款项退回委托方。
附件 3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产监管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省机关事务局印发了《湖南省省直X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健全完善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处置工作流程,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更新了资产移交台账和调剂分配使用台账,补录了 105 家省直单位 124 个院落、683 栋办公用房数据,涉及总面积 62.28 万平方米;对 2014 年以来腾退移交资产账进行梳理,调整了相关资产账务手续,做到账实相符;已加快推进长沙丰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退出,责成其归还了借用的住房资金 6000 万元;已协商省财政厅将剩余政策性房产销售款纳入预算管理。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