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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日报/2022 年/10 月/19 日/第 008 版专版
关于池州市 2021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工作报告
——2022 年 8 月 30 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市审计局局长 钱立芹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1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 2021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 年,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系统推进“ 六稳”“ 六保” 工作;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资金支持力度,为“ 十四五” 发展良好开局提供财政支撑。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全年累计减税降费 26.70 亿元;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8.14 亿元,主要用于池黄高铁、中韩产业园等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市本级拨付 1.05 亿元实施 31 个政府投资项目,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99.23 亿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为全省唯一推荐地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 1.50 亿元; 收到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造强省建设、“ 三重一创” 等奖补资金 1.54 亿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兜牢民生底线,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市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4.06 亿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 2.20 亿元,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2.78 亿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市本级民生类支出 42.99 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 85.4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3.49 亿元,统筹用于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全市投入资金
42 亿元,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拨付疫苗接种专项保障经费 1.89 亿元,
市本级安排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经费等 0.28 亿元。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 过紧日子” 要求,2021 年“ 三公经费” 支出
0.26 亿元,两年平均下降 4.61%,压缩压减市直部门支出 0.04 亿元,占一般性支出 5%以上;推进市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修订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债务、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热点领域的 28 个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10.48 亿元;推进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界定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市属国企整合重组任务 22 项;落实财政资金直达管理机制,全年拨付各类直达资金 31 亿元。
——压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持续向好。市政府先后召开 4 次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压紧整改责任;市审计局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 35 大类 50 个具体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 销号”。48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 个问题整改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改完成率 100%。有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 10 项。市财政局及相关市直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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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 年,池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 25.83 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
入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 76.37 亿元;实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0.33 亿元(含省专项转移支付),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 69.28 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41.34 亿元(含上级
补助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支出 31.31 亿元(含调出资金和债务还本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 0.59 亿元,支出 0.50 亿元、调出资金 0.09 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15.39 亿元,支出
14.55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8.67 亿元。
2021 年,市本级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但在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局地反复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财政运行“ 紧平衡” 特征凸显,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尚需加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市直少量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021 年度,17 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175.69 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收入预算。
2.池州经开区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过大。2021 年初预算 6.19 亿元,其中财政代编预算 3.60 亿元,占比 58.15%。
3.江南集中区预算编制不细化。2021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78 亿元,其中 4.67 亿元未细
化到部门,占比 80.68%。
4.九华山风景区预算编制不完整。2021 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常规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资金管理方面。
1.财政管理资金保值增值力度不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市财政管理资金中有 2 个活期存款账户未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账户余额 8892.63 万元; 九华山风景区社保资金活期存款余额 8572万元,未开展保值增值业务。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专户存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专项维修资金与支付中心管理的其他资金混存于 9 家银行,存储维修资金 43057 万元。
3.非税收入及专户利息未及时缴库。2021 年,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非税收入专户利息 160.21万元、九华山风景区非税收入 134.82 万元未及时缴库。
(三)其他方面。
部分项目投资计划额少于项目招标额。截至 2022 年 4 月底,市本级 2020 和 2021 年 8 个未完工续建项目和 4 个已完工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或尚未申请资金的项目招标额 14516.33 万元, 历年投资计划 10093.06 万元,项目投资计划缺口 4423.27 万元。
二、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 109.35 亿元,当年到期应偿还债务余额为 21.45 亿元,已通过争取再融资资金、 统筹自有财力等方式按期偿还。 2021 年度市本级政府债务率为 126.58%、新增债务率 8.79%。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低。2021 年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 10 个,截至 2022 年 4月 30 日,支出进度低于 70%的项目 3 个,涉及资金 2.70 亿元。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提请市政府顶格调度,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对市本级 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筛查的基础上,重点审计了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行政执法局和市供销社 4 个部门和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发改委:一是财政结转结余资金 731.96 万元未按规定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二是超预算安排 2021 年报刊征订费用 3.63 万元; 三是被撤销的市工程咨询院单位账户未及时销户;四是池黄高铁专户自设立以来核算不规范,未建账核算预算收支。
(二)市林业局:部分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未专款专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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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市林业局将省级财政安排池州的该项奖补资金 11.82 万元,用于林长制信息化“ 五个一” 服务平台建设,未按规定使用。
(三)市行政执法局:未按规定核算预算支出。2021 年从往来款项冲减培训授课费、工会活动经费等 1.40 万元。
(四)市供销社:“ 新网工程” 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2021 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安排池州市专项资金 1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5 月底,尚有 39 万元未分配。
(五)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至 2021 年底,市发改委其他应收款 381.89 万元、其他应付款 348.87 万元,账龄 5 年以上;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 115.48 万元,账龄 10 年;市行政执法局其他应收款 0.16 万元,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