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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X委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集团公司X委《关于做好集团直管企业X组织向集团X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x公司X委全面从严治X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x公司X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结合x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ZZ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紧绷“讲ZZ”这根弦,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ZZ纪律和ZZ规矩,把“讲ZZ”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向上级X组织请示报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凡按照规定只能由上级X组织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程序向上级X组织请示报告。对属于自身职权内的日常工作、上级X组织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不必请示;对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不必报告。
(三)坚持客观真实。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重点过程。认真核实非第一手、转报的情况,保证情况全面、事实准确、意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