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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根据《关于颁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公积金委[XXXX]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对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的变更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借款人变更
指在贷款期间内,因借款人死亡、离婚等法定原因造成贷款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发生变更的,或非法定原因造成产权人增加、减少的,可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