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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日报(汉)/2023 年/2 月/21 日/第 003 版要闻· 经济· 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 年 2 月 9 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
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 年工作回顾
2022 年,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跟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趋势,对标全省检察工作发展目标,立足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统筹安全与发展、兼顾稳进与提升,力破困局、勇开新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业绩,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向X的二十大交出了高质量发展楚雄检察答卷。
(一)聚焦安全大考,保障和谐稳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殷
切嘱托,以更高质量的法治保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做实安保维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举行公开听证 215 件,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 75 件,新时代“ 枫桥经验” 有效运用,州检察院领导包案化解了一起双方均上访的积案被云南电视台报道。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10 家基层检察院牵头建成了未成年人案件“ 一站式” 取证与保护中心,禄丰市检察院建成首批省级示范点。打击养老诈骗,通过办案挽回损失 378 万元,发出防治类检察建议 7 份,织密社会防护网。
依法惩治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802 人,起诉 3379 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犯罪,立足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件,助推强边固防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 67 人,提前介入、团队办案、行业治理等长效机制更为成熟。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起诉职务犯罪 96 人。其中,厅级 3 人,处级 19 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 2 人,及时到发案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帮助以案促改。
深化诉源治理。更加注重见微知著、抓源治本,把监督工作向办案前后两端延伸,助力系统防治、精准防控,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抓案前预防治理,牵头组织各职能单位、基层组织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包保关爱工作。开展“ 一号检察建议” 督查 254 次,制发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 353 件,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 7876 人。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安全和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办理安全风险隐患类公益诉讼案件 63 件,对安楚和楚大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破损缺失、燃气安检外包捆绑推销、武定某居民违规在供电保护区种树等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进行公益调解,助力“ 安全风险治理”,寄递安全监督创新做法被最高检刊发推广。抓案后警示修复,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35 件,大姚县检察院首次对加工销售病死猪犯罪行为附加终身禁业限制,充分发挥了惩罚、制裁和警示作用。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探索不起诉公开宣告、志愿服务、教育训诫等柔性惩戒机制,释放司法善意,修复社会关系,禄丰市检察院建立轻微醉驾案件社会志愿者服务机制,楚雄市检察院建立检调对接中心。
(二)聚力发展大局,促进社会进步。落实省委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
要求,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在大局中思谋创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制定 83 项措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十大行动”,成立“ 楚检护企”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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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和统一管理机制,出台《检察官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企业正负面清单》等系列制度。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起诉我州首批洗钱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与州司法局制定意见保障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经营权利,同州工商联建立的沟通协作机制和检察工作站入选全国一百对沟通联系典型事例。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度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适用合规程序案件数居全省第一。首例合规案件经 5 个月整改评估合格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资质得以保留,生产经营得以继续,公司管理水平焕然一新,推动了刑事惩戒向合规矫治转变,最大限度让涉案企业活下来、强起来。优化对企服务,向企业反馈涉法涉诉风险防控建议 34 条,禄丰市检察院针对企业恶意欠薪案件搭建矛盾化解平台,101 名农民工拿到工资后愿意继续为企业工作;元谋县检察院建立现代农业种业司法保护和服务机制;姚安县检察院设立驻花卉产业联合会检察工作站,服务地方优势产业。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合规改革工作经验两次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
巩固生态优势。针对危害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生态资源公益诉讼案件 436 件,维护生态安全和资源优势。深化“ 河(湖)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常态开展巡湖巡河,核查线索 28 件。优化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衔接机制,通过补植补种、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措施修复生态,督促有关部门恢复耕地、林地 112 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废物 1500 余吨。在 11 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督促当事人增殖放流,组织群众观摩教育,形成“ 专业式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 的公益诉讼检察模式。
服务民族团结。制定“ 十聚焦” 服务工作方案,成立“ 检聚民亲” 工作室,定向培养“ 双语检察官” 9 名,州检察院创建成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对近五年突出犯罪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非法猎捕、持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与州卫健委联合设立检察工作站,出台 10 条措施保护彝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办理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民族村落、民族聚集区生态和农地资源公益诉讼案件 239 件。元谋县检察院牵头开展明代“ 官沟” 污染治理,历史遗物发挥出新的社会效益。永仁县检察院对农村政务公开中个人信息未去标识化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带动全州自查整改,确保《个人信息保护法》准确落实,提高民族地区基层自治法治化水平。
(三)聚能质量大势,探索数字赋能。落实最高检“ 质量建设年” 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好用足发展机遇,深化改革、创新提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成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打造“ 数智楚雄” 检察工作品牌。通过内外数据融通和数据模型分析,发现各类线索 9282 件,已核查 5078件,查实存在问题 1404 件。其中,依法监督纠正 550 件,占比 39%,向相关单位口头提醒或磋商反馈帮助改进 854 件,占比 61%。内部管理水平、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主动发现的监督案件大幅超过了群众举报和相关单位移送,监督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多资料+ :180 914]
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强化案件质量科学评价,每月分析业务数据,每两月两级院会商研判,每半年开展案件质量反思和警示教育。制定《刑事案件质量管理办法》 ,加强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强化内部监督审核。运用大数据建立每个业务条线、每个基层检察院、每名检察官的“ 画像式” 问题清单,实现了对海量案件的精细管理和问题案件的溯源督导。全年 16 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居全省第一,占全省 1/3,33 项优于全国平均值,2 件业务课件被评为全国精品和优秀检察课程,19 件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典型检察案例,覆盖了主要业务领域。
提升品牌示范效应。践行“ 三个工作法”,强化典型引领和品牌示范,通过集中力量创建大数据品牌,队伍的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激发。大数据中心目前已向省内各单位提供参观学习 100余场次 1500 余人,获得全省检察信息化应用竞赛一等奖,3 次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研讨会上作交流,成为了楚雄检察工作的新名片、新窗口,坚定了我们敢拼敢闯、敢于瞄定全国先进的信心和决心。
(四)聚智监督大任,维护司法公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
最现实的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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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主业创新发展。刑事检察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州覆盖,每季度向公安机关反向说明侦查取证问题,共同提升刑事案件质量。追赃挽损率提高至 53.6%,“ 案-件比” 下降至1.14。刑事执行检察对全州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进行了巡回检察,审查“ 减假暂” 案件 2573件,开展了财产刑判项专项监督,实质性监督更加深入。民事检察办理监督案件 2146 件,发出检察建议 1018 件,促成和解 842 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 17 件,有效维护司法权威。行政检察发出检察建议 340 份,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 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 106 件。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调处和解、协助追讨等方式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4900 万余元。公益诉讼检察依托大数据、公益保护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提高线索发现能力,立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