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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日报/2023 年/4 月/4 日/第 003 版要闻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东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
同志提出意见。
2022 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22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晋中市委和省检察院X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阔步前进的良好态势。
一、牢记ZZ机关属性,坚定不移做到“ 两个维护”
认真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ZZ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通过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基层X组织集中学、邀请专家学者辅导学等,深学细悟X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紧密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将市委提出的“ 十二个坚定不移” 细化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的二十四条措施》 ,自觉将全市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的二十大精神上,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压实X组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从 12 个方面细化贯彻落实措施 30 条,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组织开展“ 沿着总书记的足迹” 沉浸式宣讲学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在左权县杨家庄八路军兵工厂旧址召开“ 赓续红色血脉,凝聚奋进力量” 专题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会议,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牢记嘱托,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服务晋中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共立案 38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5 件,推动保护传统古村落 27 处。
积极主动做好ZZ巡视整改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ZZ自觉狠抓巡视整改工作。2022 年 6 月、8 月分别接受最高检X组巡视整改“ 回头看” 和省检察院X组ZZ督察,全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雷厉风行,成立 6 个专项工作领导组,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 51 条整改措施,采取每旬汇报、每月通报、督促整改、约谈问责等形式,强力推进整改取得实效。年底前,两次巡视巡察指出的 7 个方面 15 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扎实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X政法工作条例》 ,及时向X委汇报检察工作,市、县两级院共报告重大事项 58 次、专题汇报 26 次,确保在执行X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坚持X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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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制度,定期向X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参与防疫一线志愿活动 7000 余人次,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稳步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各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农民“ 急难愁盼” 问题,以工作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二、牢记发展第一要务,全力以赴服务工作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X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 710 人,提起公诉 2517 人,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 247 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 542 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 101 人。以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和教育、金融、流通三大领域深层次问题治理,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 7人,提起公诉 12 人。落实依法防控要求,研究制定涉疫案件办理细则,依法、审慎办理涉疫案件,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强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46 人。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立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发规范性文件。介休市某洗煤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全省第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6 件 10 人,不起诉涉案民营企业相关责任人 13 人,清理涉企经济犯罪积案 56 件。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灵石县检察院办理首例知识产权行政检察案件,监督纠正市场上未经许可销售以“ 冰墩墩” 为原型的产品等违法行为。
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办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74件 80 人,对省检察院交办的徐某某等 4 名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持续惩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问题,依法办理了原同煤集团等涉国企领域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下游犯罪的监督力度,首次办理贪污贿赂领域洗钱犯罪案件 3 件 3 人。积极推进以司法工作人员为主体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研究制定《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立案侦查、审查起诉 2 件 2 人。积极融入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督促落实涉农、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办理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8 件 9 人。
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严格落实“ 河湖长+检察长” 工作机制,积极开展“ 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 专项活动,及时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 90 万余元;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 1500 余吨。太谷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某煤气化公司污染环境问题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榆社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治理浊漳河河道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省河长办、黄河河务局涉水典型案例。
协力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主动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845 份,既治“ 已病”,又治“ 未病”。榆次区检察院就资金管理漏洞向某国企制发的检察建议、和顺县检察院就“ 注水猪肉” 销售监管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不批捕 380 人,不捕率为 34.86%,不起诉 1006 人,不起诉率为 28.56%,认罪认罚适用率达 90.5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三、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止于至善守护美好生活。对侵害民生领域犯罪依法追诉、从严惩治,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10 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 399 人。积极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准逮捕 31 人,提起公诉 73 人,在起诉环节追赃挽损 1000万余元。平遥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深挖案件线索, 为涉案老年人挽回损失 11.7 万元。 当好检察 “ 护薪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948 件,挽回经济损失 377 万元。左权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 66 名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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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追回拖欠三年的劳动报酬,此案入选省检察院检律协作优秀案例。
如我在诉办理群众信访。依托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办理各类信访案件 319 件,实质性化解重复信访积案、重点信访案件 44 件。推行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将院领导包案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办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立案监督案件 38件;组织检察听证 1001 件次,努力帮助涉案群众解“ 法结”,开“ 心结”;将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列为司法救助重点,共救助 283 人,发放救助金 186.5 万元,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守正创新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积极开展打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活动,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71 人,提起公诉 93 人。健全“ 一站式” 取证救助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 55 人,附条件不起诉 58 人,同步开展跟踪帮教,促使他们迷途知返,改过自新。针对监护缺失制发督促监护令 255 份,联合妇联、团委、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效监督“ 甩手家长” 履行监护职责。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每案倒查机制,全流程监督教职员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准入查询。全市 161 名检察官兼任 246 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 357 场,受教育师生家长 10 万余人,市检察院被评为“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四、牢记法律监督职责,不遗余力维护公平正义
突出保障合法权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全覆盖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38 件,监督撤案 160 件,纠正漏捕 21 人、漏犯 162 人,追诉漏罪 84 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980 件。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39 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 57 件。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实质化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 1540 件,提出纠正意见 561 件。对全市范围内看守所开展常规和交叉巡回检察,对女子监狱、晋中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首次组织对寿阳县、祁县、昔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突出监督精准高效,民事检察做得更强。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153 件,对认为确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