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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日报/2024 年/1 月/26 日/第 003 版要闻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施恒
一、聚焦检察职能,能动服务大局
心怀“ 国之大者”,在服务保障通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一是牢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ZZ责任。持续深化平安通化建设,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 件 2 人、破坏军事设施及偷越国(边)境犯罪 4 件 15 人、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
17 件 17 人。二是担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责任。积极助推新时代通化“ 两个健康” 先行区试点创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洗钱、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05 件 320 人;与通化海关缉私分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凝聚打击走私犯罪合力;开展“ 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精准助力企业发展” 专项活动,向涉案企业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 7 份,帮助解决法律问题 15 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6000 余万元;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相关案件 12件,依法对 11 个涉案企业、19 名涉案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级院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审查办理案件全覆盖。三是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通化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 182 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92 件,督促修复损害林地耕地湿地 100 余亩。辉南县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大椅山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聚焦民生民利,落实司法为民
坚持“ 人民至上”,在“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中释放检察温度。一是用力守护人民群众“ 身边的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 套路贷” 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 43 件 98 人,努力保护好老百姓的“ 钱袋子”。聚焦燃气安全、水生态环境等领域,深入推进“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06 件,整改率 100%。二是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48 份,推动深层次诉源治理。落实新时代“ 枫桥经验”,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听证制度,完善以司法救助为核心的多元化救助机制。接待来信来访 1220 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 217 件。组织公开听证 191 场,向 71 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110 余万元。通化县院荣获全省“ 枫桥经验” 先进典型称号。三是用情落实“ 弱有所扶”。与法院、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实现两级公检法系统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65 件 235 人。通过上线运行未成年人保护数字智能云平台,接到强制报告线索 16 件,开展帮教活动 50 余次。稳妥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助力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案件 34 件。加强妇女权益保护,集安市院与集安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 。
三、聚焦监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 三种履职”,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精准。批准逮捕普通和重大刑事犯罪 277 件 394 人,起诉 998 件 1419 人,不捕 298 人、不诉 580 人,纠正漏捕漏诉 77 人,提出抗诉 7 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 20 件 20 人,提起公诉 41 件 41 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1 件 1 人,审查减假暂案件 607 件,提出刑事执行监督意见 377 件,采纳率 100%;提出社区矫正监督意见 137 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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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事检察监督更主动。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655 件,提出、提请抗诉 14 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10 件, 办理虚假诉讼案件 10 件, 提出民事审判、 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 462 件, 支持起诉 85 件。辉南县院制发的加强和改进粮食收购行政管理检察建议,被选为全省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三是行政检察监督更有力。构建以府院联动为载体,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两翼的工作格局。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