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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2024 年/2 月/9 日/第 A08 版权威发布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沈丙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
人员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情况
2023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 1310” 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 实干担当、走在前列” 目标,依法能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东莞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东莞加快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共办理各类案件 3.6 万件,同比上升 8%。其中,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6750 件 9384人、起诉 15015 件 17913 人,办理民事案件 584 件、行政案件 178 件、公益诉讼案件 571 件,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其他监督办案 1.3 万件,6 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检察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四大检察” 法律监督格局进一步夯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突出ZZ引领,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一是强化X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 学思想、强X性、重实践、建新功” 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运用X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制定“ 四计划三清单” 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一体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聚焦群众所盼、发展所需、基层所急,形成 13 项高质量调研成果,深化开展 22 项为民实事,着力破难题、促发展、保民生、强监督,切实以检察履职成效体现主题教育成果。
二是坚持X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X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
向市委政法委报告贯彻落实和完善机制情况。严格规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41 件次。紧紧依靠X委领导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全力支持配合省委巡视、接受市委巡察以及市委政法委ZZ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抓实集中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完成问题整改 20 项,推动建章立制 33 项,切实通过巡视巡察督察发现问题、严肃纪律、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坚持以ZZ建设统领检察履职。牢牢把握检察机关ZZ属性,开展全市检察机关ZZ轮训专题集中培训,自觉从ZZ视角、ZZ思维、ZZ效果审视检察业务工作。推动ZZ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在一线办案部门构建“ ZZ引领、全面覆盖、深度融合” 的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从严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X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X建工作样板支部。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做实从ZZ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ZZ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
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犯罪案件 821 件 967 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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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 21 件 107 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发出检察建议 41 件。起诉毒品犯罪案件 69 件 99 人,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寄递违禁品问题的监管。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养老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起诉相关犯罪案件 208 件 275 人,结合“ 断卡”“ 断流”“ 拔钉” 等专项行动推动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境外诈骗集团。突出惩治涉网络谣言、有害信息等犯罪,办理的造谣“ 老夫少妻” 案入选“ 两高一部” 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二是能动服务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我市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定实施服务保障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滨海湾新区建设等系列措施,参与构建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动审慎包容执法,体现法治力度与温度。依法维护市场经济健康秩序,起诉走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757 件 1267 人。 聚焦 “ 科技创新+先进制造” 城市特色,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177 件 276 人,在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畅通司法服务“ 最后一公里”。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市工商联建立双向听取意见、定期回访、普法宣讲等联合工作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 21 件,依法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已督促 17 家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合格,以法治援手焕发涉案企业发展新机。
三是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捍卫金融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28 件 58 人, 加大刑事惩治和追赃挽损力度。 起诉洗钱犯罪案件 16 件 20 人,认真办理利用数字人民币钱包、直播平台打赏参与洗钱的新型案件,1 名干警获评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推动职务犯罪检察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密结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向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介绍。
四是着力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措施,健全完善“ 四大检察” 协同保护机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44件 54 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 湿地保护”“ 河湖安全保护” 等办案专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225 件,推动追偿修复生态和治理费用 231 万元。落实“ 河湖(林)长+检察长” 工作机制,推动河湖污染、违建等问题治理,保护水域 45.7 平方公里。针对城市内部违法排污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 212 家相关行业门店落实整改。
五是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推动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积极参与“ 1+6+N”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认真抓好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落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69 件。积极争取市委、市委政法委支持,深入推进酒醉驾等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推动将酒醉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东莞建设考评项目,着力构建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共同防控、涉酒场所主动防控、社会公众群防群控的防控治理体系。全年受理“ 醉驾” 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
24.9%,综合治理成效初显。以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促进治理效果提升,认真履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职责,持续开展以案释法、“ 五进” 普法等法治宣传,用心讲好东莞检察故事,积极弘扬法治正能量。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知
一是倾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 11 件 18 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27 件。深入推进我市年度“ 法治建设实事”,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紧盯道路运输、小区消防等方面问题治理,发出检察建议 39 件。深入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21 件 49 人,聚焦用户较多的停车、物业、快递平台开展排查,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25 件,法院已判决支持侵权赔偿共 160 万元,坚决守护信息时代的生活安宁。
二是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惩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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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相关犯罪案件 659 件 737 人,惩治与预防犯罪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联合市公安局在全省首创“ 玉兰女警护苗队”,实现侵害未成年人刑案专办。坚持宽容不纵容, 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371 件 455 人, 充分利用附条件不起诉手段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256 人。加大社会支持和帮教力度,依托专门学校积极开展行为矫正和法治教育,帮助多名涉罪学生顺利参加高考并取得较好成绩,成功通过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验收。针对家庭监护缺失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 306 份,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535 次,以法治之力筑牢家庭保护港湾。1 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三是倾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秉持“ 如我在诉” 的为民理念,全面落实群众信访“ 件件有回复”,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案件 3022 件,做到及时回复进度、依法妥善办理。把“ 实质性化解”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更高标准,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落实“ 12309 检察服务站” 进驻镇街综治中心,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支持起诉维护实质上的诉权平等,依法对老年人、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诉讼能力偏弱的民事主体提供法律帮助,办理的刘某阳追索抚养费民事支持起诉案被评为全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深刻认识反家暴、反歧视的公益属性。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反家暴协作,依法支持被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开展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公益诉讼,对 13 家企业发布歧视妇女就业信息依法予以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坚决筑牢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后盾。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一是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监督。深化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监督立案 910 件,监督撤案 107 件,对侦查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 2873 件。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对疑难复杂、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存在分歧等案件提出呈捕前预审查意见 408 件。全面准确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 43 件。落实“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提出纠正意见 944 件,监督纠正交付执行 1344人次。深化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 派驻+巡回” 检察,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完成异地交叉巡回检察。
二是做专做精民事检察监督。树牢“ 精准化” 监督导向,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提出监督意见 204 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抗诉改变率均为 100%。深入推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申诉系列案办理,有效打击房地产公司通过格式合同规避违约责任的行为,依法保护小业主合法权益。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以“ 套路贷” 等刑事案件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监督,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140 件,依法监督纠正各类“ 假官司”。推进财产保全案件专项监督,从执行、财产保全、担保信息中筛查监督线索,督促规范民事执行活动。
三是做准做实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探索行政审判违法监督,针对超期审理、超期送达等程序违法问题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 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 推动纠正违法占用土地 1.5万平方米、拆除各类违建 6300 平方米。开展企业恶意注销专项监督,依法从源头打击通过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的行为,针对 100 件行政处罚案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涉案执行标的 2000 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320 件,针对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发出检察意见 177 件,确保罚当其责。
四是着力完善公益诉讼机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建设,深入开展“ 4+N” 法定领域办案,提起公益诉讼 24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56 件,全市检察机关“ 深度一体化办案模式” 在全省作经验介绍。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相关部门在消防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系列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完善司法保护机制,与深圳、河源等四地检法机关进一步深化东江流域保护协作。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推进“ 益心为公” 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初步构建“ 多方参与、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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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 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五是助力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完善和规范监检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64 件 77 人,其中厅局级干部 7 人,获评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焦某某受贿案被评为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优秀公诉庭。认真开展反腐倡廉“ 公开课”,出庭支持公诉的李某受贿一案,由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市纪委监委等单位组织 200 余名干部旁听,以职务犯罪庭审深化警示教育效果。依法开展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立案侦查 3 件 4 人,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五、狠抓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是更加自觉保障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各类建议,积极加强和改进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等工作。推动实现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良性互动,认真办理政协提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和监督办案 279 件次。扎实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召开东莞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依法规范开展案件信息公开。
二是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