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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2024 年/2 月/25 日/第 002 版要闻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文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
志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责任清单,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导向,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我们坚决筑牢ZZ忠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从ZZ上着眼, 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成为邵阳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鲜明ZZ底色。我们全面落实市委决策。服务打好“ 发展六仗”,聚焦社会治理七项重点工作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扫黑除恶、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等多项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把人大履职评议作为检察官选拔任用、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把“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作为检察司法价值追求,始终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 28883 件,22 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或典型案例,“ 三个效果” 进一步增强。我们始终注重奋力争先。捧回“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全国巾帼文明岗”“ 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 “ 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全省检察机关‘ 利剑护蕾’
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等多项省级以上荣誉,“ 紫薇花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受到最高检、省
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一、把ZZ建检作为铸魂工程,以更高自觉推进主题教育
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两级院坚持领导带学、个人自学、支部共学、实战检学等方式,开展ZZ轮训、研讨交流等活动 67 次。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两级院向同级X委和X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00 余次。坚持X建引领,深入开展“ 四强”
X支部建设,持续深化“ 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 主题X日活动。市检察院获评“ 市直机关X建工作标兵单位”。
“ 四下基层” 走深走实。两级院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 54 次。围绕依法治市难点、民生发展热点、工作开展堵点确定调研课题 26 个,现场办公 39 次,解决问题 398 个。对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接访群众 206 人次,化解信访积案 25 件。
成果转化见行见效。始终面向基层,着力解决妨碍司法公正、影响法律监督质效等突出问题。形成军地协作、两法衔接、轻案快办、评查考核、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 12项机制,推动邵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把维护稳定作为重大责任,以更强担当助力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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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3852 人,起诉 6768 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 225 人、故意杀人及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 548 人、盗窃及诈骗等侵财犯罪 1301 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 12 件 104 人,办理雷某清、蒲某奇等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扫除黑恶势力,还百姓清风正气、朗朗乾坤。
积极参与禁毒反电诈工作。深入开展禁毒和反电诈秋冬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批捕
717 人,起诉 764 人,市检察院办理的粟某杰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被评为“ 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严惩电信网络及相关犯罪,起诉 1548 人。组织全市 50 余名干警专班办理缅北电诈系列案,已批捕 259 人。陈某跨国犯罪团伙以高薪为诱饵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金额 1 亿余元,大祥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链条打击,批捕团伙头目、骨干成员等 42 人。
全力助推诉源治理。运用检察建议,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促进标本兼治。聚焦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 32 份。武冈市检察院针对某公交站点选址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乘车不便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督促职能部门重新选址,保障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多起山林失火案中, 在田间地头出庭公诉,现场开展法治宣传,并向相关部门制发规范祭扫、安全用火、加强巡查的检察建议,有效防范森林火灾,获评“ 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更好成效优化营商环境
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从严惩治金融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 42人,追赃挽损 2 亿余元。依法办理的“ 盛大金禧” 非法集资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价为查办非法集资的样本案件。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与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分行等 4 家单位制定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协作机制,起诉 9 人。惩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起诉 21 人。
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中院、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 》 ,推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理合规案件。督促 30 家企业达成合规整改,对符合条件的 7 家涉案企业 12 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退缴税款,邵东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合规整改,助其完善内控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依法决定不起诉。该企业 2023 年营业额近 2 亿元,新增就业岗位 230 个。推动“ 法治元素” 成为企业“ 发展要素”。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对涉企案件开展“ 挂案” 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涉案款物冻结扣押等,做实平等保护。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 127 人。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团队,深化综合履职,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 33 人,保障创新创业活力。
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助力构建“ 亲清” 政商关系,健全监检衔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 36 件,起诉 48 人。依法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群、郴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浩、邵阳市人防办原主任夏晓山、市直机关工委原常务副书记尹晖等贪腐大要案件提起公诉。反腐败斗争永远在吹冲锋号。
四、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以更实举措办好民生实事
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的 892 件信访件均在 7 日内告知“ 已收到、谁在办”,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 24 件信访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办理满意率达 100%。对重大信访案件,检察长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两级院领导办理信访案件 112 件、重复信访疑难复杂案件 6 件,对 345 件争议大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对 2425 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释法说理,推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洞口县检察院刘恒菊信访矛盾化解团队获评“ 全国检察机关‘ 为民办实事’ 优秀团队”。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聚焦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领域,全力守护“ 小案件” 背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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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民生”。助力劳有所得。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监督,起诉恶意欠薪犯罪 5 人,帮助农民工追回“ 血汗钱” 708 万元。某服装厂长期拖欠郑某等 20 名农民工工资,新宁县检察院对郑某等人支持起诉,所欠薪资悉数追回。助力贫有所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179 件,发放司法救助金 129 万元,对因案致贫家庭伸出爱心援手。宋某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长期陷入困境,绥宁县检察院与市检察院对其开展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 3.2 万元,宋某赠送锦旗“ 老木匠讨薪无门 检察院救助有情”。助力老有所养。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普法宣传活动,制作的重阳节普法短视频被多家中央媒体转发。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邓某等 2 人虚构项目向 31 名老年人非法集资,双清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为受害老人追回损失 10 万元,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以“ 检察蓝” 守护“ 夕阳红”。
护卫群众生活安全。守牢食药安全“ 生命线”。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 67人。新邵县检察院对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邓某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其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10 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 590 余万元。让危害食药安全的违法行为人“ 痛到不敢再犯”。筑牢安全生产“ 防火墙”。针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33 件,督促相关部门对 24 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整改。北塔区检察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对 4 家存在燃气泄漏隐患的经营单位整改到位。织牢道路交通“ 防护网”。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 894 人,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 137 处。邵阳县检察院针对危货运输车辆未贴标识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货运车辆违法整治,推动该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 66.6%。
五、把强化监督作为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38 件,撤案 50 件。新邵县检察院在办理刘某隆抢劫案中,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核实关键性证据,确认刘某隆系拾荒行为不涉嫌犯罪,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该案获评“ 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追捕 77 人,追诉漏犯 259 人,追诉漏罪 82 起。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21 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 5 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 1672 人,不起诉 3187 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86 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幅度过大、不符合减刑条件等问题 344件;对全市 10 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纠正超期羁押、混管混押等问题 336 个;监督关停两个选址不当、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 627个脱管、漏管问题。罪犯尹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又多次实施犯罪,原审判决遗漏累犯认定,洞口县检察院依法予以监督,经抗诉,再审改判并收监执行。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 43 件,法院已采纳 32件。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民事检察监督走深走实。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以调解结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展专项评查,评查案件 8695 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37 条,自行核查虚假诉讼线索 66 件,向法院发出监督意见 60 件,法院已采纳 41 件;开展涉企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专项评查,评查案件 1758 件,立案监督 165 件,针对执行中存在的违规终本、违规立案等问题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