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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日报/2024 年/2 月/22 日/第 005 版要闻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2 月 1 日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雁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守正创新、实干争先,奋力推进广安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 7277 件,同比上升 4.83%;2 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百件优秀监督案件,在全省检察系统 5 个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 108 项。
一、强化ZZ引领,更新司法理念突显忠诚本色
牢记X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之魂,始终从ZZ上把大局、看问题,确保广安检察发展的正
确ZZ方向。
忠诚践行X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ZZ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分层分类全面深入学习领会,结合检察履职制定 3 个方面 11 项贯彻落实举措,着力把X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全市检察机关的方向指引、思路举措和工作本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X政法工作条例》 ,将检察履职纳入X内法规要求的轨道,向市委常委会报告X组工作情况和年度检察工作,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30 件次。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市检察院X组把握大局方向、政策取向、办案导向,推动把X的领导ZZ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 第一议题” 制度,以“ 学、研、干” 相结合,推动学习贯彻层层递进、走深走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市检察院X组确定 4 个方面的重点调研内容,对制约广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进行大摸排、大起底,做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聚焦检视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13 项,分层分类抓好整改整治,有效解决 3 个方面检察履职不到位问题。
深化发展新时代检察理念。深入践行“ 能动司法”“ 双赢多赢共赢”“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精准监督” 等一系列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X的领导,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抓好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学习、理解和适用,引领全市检察人员准确认识和把握评价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促进“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主动融入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牢记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之本,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助力广安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打
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
着力推进平安广安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935 人,起诉 2828 人。做深做细检察禁毒工作,跨区域禁毒协作举措入选最高检发布的“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 十大典型案事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在办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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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聚众斗殴案中发现隐藏的涉黑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关键证据,成功追诉一起涉未成年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抗的作用,适用率 91.62%,一审服判率 95.32%;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 》 ,有效破解轻刑案件和解难题。以案后治理为关键,从个案中分析研判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34 份,采纳率达 100%。
全力服务“ 同城融圈”。围绕打造川渝司法合作领域检察协作样板,持续深化广渝两地交通融合、生态融合、产业融合等领域的检察协作,新会签办案协作机制 11 个,开展有关办案活动
54 件次。围绕建设川渝高竹新区“ 法治共同体”,联合重庆市检察机关出台《常见相对不起诉案件工作指引》《审查逮捕案件危险性评估工作指引》 ,统一新区刑事案件不起诉适用标准和逮捕措施适用标准。市检察院申报的《川渝高竹新区统一法律适用路径探析》入选《法治蓝皮书· 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4) 》选题。会同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大力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检察服务职能体系, 持续完善 “ 检察+行政+企业” 的法治营商体系, 努力打造 “ 高竹蓝· 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 品牌。1 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 广安市实施‘ 四大战略’ 先进个人”。
倾力守护绿水青山。持续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117 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161 件,督促修复被破坏耕地、林地 1500 余亩,依法保障生态高颜值的“ 品质广安” 建设。会同达州市渠县、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签订《渠江流域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工作意见》 ,联合广元、南充、遂宁、资阳市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会签《川渝嘉陵江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办案办法》 ,开展嘉陵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联合专项监督活动,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在“ 植树节”“ 放鱼日” 等重要节点,组织违法犯罪当事人、社区矫正对象补植复绿树苗 1000 余株、增殖放流鱼苗 44 万余尾进行劳务代偿,承担修复费用 62 万余元,有效做实恢复性司法。
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70人,起诉 201 人。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市工商联等 13 个部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公开选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 30 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名录库,对涉案企业进行司法“ 诊疗”,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 2 件,让涉案企业“ 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聚焦服务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试点统一集中办理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45 人,1 名干警被表扬为“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与市税务局会签《关于建立检税联动协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税收司法保障,3 名干警被表扬为“ 四川省打击骗取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规范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 26 人,已起诉 25 人。加大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准确甄别出利用金融手段进行受贿犯罪行为,办理的宋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落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教育谈话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长对 6 名省管和其他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诉前教育谈话,强化释法说理,促其认罪悔罪。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损害司法公正犯罪 2 人。
三、践行司法为民,办好检察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牢记人民至上是检察工作之源,在司法办案中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
群众法治获得感。
用力守护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起诉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 40 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3 件,诉请惩罚性赔偿 32 万余元。积极参与“ 全民反诈”“ 断卡” 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起诉
188 人,协同追回赃款 435 万余元。针对被犯罪分子利用的个人信息安全漏洞进行倒查整治,追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18 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5 件。为劳动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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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撑腰”,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欠薪 89 件、追回薪资 168 万余元,起诉恶意欠薪犯罪 2 人、追缴欠薪 28 万余元。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第五检察部被表扬为“ 广安市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用心纾解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深化运用“ 案-件比” 质效评价标准,繁简分流提升效率,从严把关减少往复,刑事检察“ 案-件比” 1:1.09,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受理的 771 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均在 7 日内告知“ 已收到、谁在办”,3 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 100%,成都大运会等重要节点赴省进京涉检非访事件“ 零发生”。深入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 清仓”、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等专项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66 件。结合司法办案,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司法救助金 127 万余元。1 个集体、1 名个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接待窗口“ 为民办实事” 实践活动先进表扬。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认真贯彻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督促落实强制报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从严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 94 人,起诉 132 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分案起诉、精准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依法不起诉 23 人,附条件不起诉 80 人,开展心理矫治、重点帮教和特殊预防 108 人次;对主观恶性深、犯罪较严重的起诉 126 人。加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市义工联合会签订合作协议引入司法社工,全市实现链接社工机构全覆盖。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以角色扮演进行案例说法的沉浸式教学,8 万余名学生在课堂互动中感受法治教育。市检察院被表彰为“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法润心田” 未检品牌被省检察院授予检察产品特色品牌。
四、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牢记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之要,更实做好参与、跟进、融入式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
正司法。
刑事检察监督更为有力。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提前介入、提出侦查建议、列席执法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化,常态化对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案件和撤回、退查不重报案件以及“ 另案处理” 案件的跟踪监督,保证案件质效。监督立案 110 件、撤案 122 件,追加逮捕 8 人、追加起诉 254 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 230 人、不起诉 79 人,对侦查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 288 件次。广安区检察院获评“ 全省规范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12 件,坚决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52 件,向相关部门移送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 113 件。对看守所实行“ 派驻+巡回” 检察监督,探索推进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对刑事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32 件次。
民事检察监督更显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