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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4 年/3 月/6 日/第 007 版两会特刊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合规司法制度
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时态代表
本报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四大检察” 职能,切实维护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守住安全底线。近日, 《法治日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X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
深化理念助力安商惠企
江苏作为沿海经济大省和开放大省,也是民营经济大省。一直以来,江苏省检察院把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制定《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服务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 ,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 每年我们都会将这项工作列入省检察院X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实行项目化推进,确保工作安排落地落实。” 石时态介绍说,2023 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市场安全的黑恶犯罪 1047人、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 1333 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4287 人、非法集资犯罪 3672 人。
江苏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及时监督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不当执法司法行
为,保障营商环境法律制度正确实施,稳定社会预期。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经济违规与经济犯罪,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2023 年共监督立案 283 件,监督撤案 548 件。省检察院连续两年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涉企“ 挂案” 专项清理,清理“ 挂案” 406 件。
融合履职提供良好环境
在服务企业上,江苏检察机关聚焦企业生存发展全周期可能面临的问题,积极构建全周期保障,以“ 四大检察” 融合履职,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强化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为“ 企业敢干” 提供良好环境。
石时态告诉记者,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涉破产企业虚假债务的甄别,惩治和预防通过虚假诉
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逃避债务或者获取优先受偿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企业清退有序。
同时,加大对企业内部腐败、利益输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2021 年以来,共起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 698 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 1582 人。
江苏检察不断优化协作释放协同保护效能,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推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