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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报/2024 年/3 月/28 日/第 003 版综合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
志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州委十二条措施,坚决贯彻州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推动“ 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湘西检察样本,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州检察院先后 5 次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作经验发言,全州检察机关共有 66 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14 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一、忠贞不渝为信仰护航,在不断强化ZZ建设、筑牢对X绝对忠诚中擦亮检察底色
(一)抓思想理论武装凝心铸魂。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ZZ任务,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 学思想、强X性、重实践、建新功” 总要求,广泛开展X组领学、支部促学、现场研学、个人自学,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持X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X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二)抓决策部署落实尽显忠诚。坚决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X组织报告重大事项 110 余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对标上级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弘扬“ 四下基层” 优良作风,扎实开展“ 走找想促” 活动,发现并解决影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类问题 67 个。聚焦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督查反馈问题,制定 46 条具体整改措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投身州委“ 三年活动”,明确 7 个方面主要工作内容,制定 48 项重点工作清单,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三)抓大局安全稳定强基固本。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1556 人,起诉 3286 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 人,起诉 2 人,在州国安局挂牌设立“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凝聚平安湘西建设合力。开展反“ 电诈”“ 断卡” 专项行动,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378 人,依法严厉打击缅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14 件次,批捕 16 人,起诉 62 人。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吉首市“ 2· 14” 涉恶案件,组建工作专班提前介入,提出 60 余条补证意见,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严惩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起诉 21 人。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批捕涉毒犯罪 43 人,起诉 107 人。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办理危险作业案、重大责任事故案 10 件 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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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社会重大关切担当作为。积极助推依法治州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 523 人,不起诉 1191 人,促进 83 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社会矛盾化解作用,适用案件 2792 件,适用率
89.5%, 一审服判率 95.6%。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 深层次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62 份,促进堵漏建制,强化诉源治理。我州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连续四年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二、坚持不懈为大局服务,在着力打造“ 三区两地”、助力建设“ 五个湘西” 中贡献检察力

(一)全身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六大举措》落地见效,认真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开展“ 企业大走访”活动,在湘西高新区挂牌设立检察联络点,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60 人,起诉 145 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38 件 64 人;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从严和从宽的政策导向,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不批捕涉民营企业案件 6 件 8 人,不起诉 12 件 27人。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监督公安机关对湘西某房地产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予以撤案。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 6 件,帮助企业建立长效合规经营管理机制。
(二)全要素投入乡村全面振兴。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 ,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精准高效执法,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 非粮化”,助力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持磋商,恢复被毁坏林地 2980 亩;对涉农犯罪依法起诉 15 人,向因案致贫返贫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83.7 万元。与住建、文旅等部门合力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全州 178 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保护好守望乡愁的精神家园,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APP、 《湖南经视》 《新湖南》等媒体平台广泛推介。
(三)全过程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检察履职中注重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 推广保靖县 “ 苗语办案专班”模式,用群众听得懂、感兴趣的语言开展和宣传检察工作,举办各类法治宣讲 127 场,覆盖人数超 5 万人次。州检察院获评全州州直国家机关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优秀单位,6 名干警获评省、州“ 优秀法治副校长”,4 堂法治课入选省、州“ 精品法治课”。
(四)全方位巩固美丽湘西建设。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主动对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同推进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起诉涉生态环境类犯罪 78 人。积极参与推进花垣县“ 锰三角” 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后续工作,对发出的 32 份检察建议接续抓好跟踪督导,推动综合整治走深走实,相关工作经验在最高检“ 检察开放日” 进行现场宣讲汇报。监督支持州政府对某锰业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督促整治花垣县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全天候守护清廉ZZ生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39 件 50 人,已起诉 31 件 42 人,其中县处级 5 人。州检察院办理的王渊滥用职权、受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件。持续抓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清廉湘西建设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 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州检察院获评 “ 全州清廉湘西建设优秀单位”,泸溪县检察院、古丈县检察院被评为州级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
三、矢志不移为人民司法,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中厚植检察情怀
(一)尽心尽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坚决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33 人,针对网络餐饮和农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35 件。围绕人居环境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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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310 件。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06 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窨井盖安全、寄递安全、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8 次。
(二)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牢牢把握“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履职原则,扎实开展“ 利剑护蕾· 2023” 专项行动,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47 人,起诉 334 人。州检察院对杨某某、李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依法起诉,两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秉持“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 原则,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 93 人,不起诉 111 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经由刑事案件产生综合履职立案 91 件,针对宾馆、KTV、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43 份,针对监护人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 147 份。联合团州委印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协作机制》 ,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实施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 组织亲情会见、 开展心理疏导、 协调转学等各类救助 13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 61.3 万元,10 人被纳入“ 检· 爱计划” 和返贫监测对象。
(三)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 清仓” 行动,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办理质效、解决实际问题上。全面落实“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制度,接收的
473 件信访件均做到 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性答复率 100%。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实现常态化,全州两级检察院领导接访处访 177 人次。州检察院办理的汪德双、曾君蓉信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吉首市检察院办理的杨玉珍信访案化解了长达 25 年的征地补偿纠纷。
(四)全心全意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依法起诉强奸、拐卖、家庭暴力等犯罪 199 人。加大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力度,通过引导和解、支持起诉、刑事打击等方式,帮助追回欠薪 481 万余元。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牵头建立健全多元救助、联合救助机制,既解燃眉之急,更重长远之需。吉首市检察院办理的向某某司法救助案、凤凰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古丈县检察院联合八家单位,妥善解决了该县两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生活安置、医疗康复等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坚韧不拔为法治担当,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以“ 求极致” 的要求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进刑事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