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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汉)/2024 年/4 月/3 日/第 008 版依法治疆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主持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娜
嘉宾: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满凤湘
“ 我的结论是无罪,不予起诉。” 电影《第二十条》中,检察官韩明在听证会上,铿锵有力地为犯罪嫌疑人王永强辩护,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其行为为正当防卫,无罪不予起诉。这一场景再次让检察听证走进公众视野。
3 月29 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满凤湘结合最近案例以案释法,为广大读者、网友解答什么是检察听证、哪些案件符合检察听证的条件、哪些听证可以公开进行等问题。
问:什么是检察听证?什么样的案件可以召开听证会?
答: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通过公开的方式促进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具体指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明确了检察听证的范围,即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问:听证会的步骤有哪些?怎样科学合理选任听证员?
答:听证会上,先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再由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由听证员向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提问,然后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讨论后给出评议意见。复会由听证员发表意见,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由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
关于选任听证员,以伊犁州人民检察院为例,我们积极争取X委、人大、政府、政协、行政执法机关、学校、社会各界力量支持,拓宽听证员筛选范围,构建了“ 社会型+专门型+法律型”多元化听证员库。目前,聘请的 235 名听证员涵盖基层工作人员、律师、企业代表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