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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日报/2024 年/5 月/10 日/第 008 版检心为公绽芳华 初心不负检察蓝
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记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向丹
全媒体记者 胡静 通讯员 焦雯雯 于诗祺
她是打造“ 蓝天白云工作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0 余年的“ 白云姐姐”;她是首创“ 观护官” 制度,搭建社会化观护支持体系的“ 爱心妈妈”;她是创建“ 申· 蓝工作室”,形成“ 检察+行政+社会公益组织” 等多方联动救助模式的“ 解忧人”。
向丹是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先后获评恩施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个人、十佳政法干警、青年五四奖章,恩施州最美妇联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倾心聚力,呵护最美的花朵;守护共同的未来,坚守共同的初心。相信‘ 相信’ 的力量,坚持‘ 坚持’ 的信念。爱与知识的甘霖,润物无声,长成茂盛的春天。” 一句句致敬辞深深镌刻在人民群众心中。1 月 30 日,在恩施市“ 硒都榜样” 致敬礼活动上,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 蓝天白云工作室” 上榜“ 硒都榜样”。
向丹曾经也是一名“ 白云姐姐”,她用 10 余年青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空。2011 年大学毕业后,向丹通过公务员考试入职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
作。
“ 2013 年 3 月,院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全州率先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因为工作原因,我们经常和孩子们打交道,被他们亲切地称为‘ 蓝天哥哥’ ‘ 白云姐姐’ 。” 向丹介绍。
2020 年 10 月起, 向丹担任未检办负责人, 她带领未检办创新构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 “ 检察+” 模式,打造出针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为一体的“ 蓝天白云工作室”,并推出原创 LOGO。
每一份付出, 都有收获。“ 蓝天白云工作室” 逐渐成为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张闪亮名片。“ 全国巾帼文明岗”“ 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恩施州青年文明号”“ 恩施州五四青年奖章集体” 等荣誉纷至沓来。
办理案件,向丹绝不含糊。在办理商某某强奸案时,她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已怀孕生子,婴儿的父亲商某某和未成年被害人均无抚养条件和能力, 被害人家庭为了女儿的名声, 不愿抚养婴儿,而愿意领养婴儿的家庭无法办理收养手续。为解决问题,她主动作为、多方协调,最终由民政部门为婴儿的收养家庭办理了收养手续。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向丹带领团队,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案例创作成动漫课程《青春的梦魇》 ,将专业法律知识浸润到 10 多分钟的动漫故事中,让原本枯燥晦涩的法律知识变得浅显易懂、活泼生动。“ 蓝天白云工作室” 还通过“ 三句半” 宣讲、宣传歌曲、普法漫画、入户走访等方式,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
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以刑事案件为圆心,同步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共利益等是否受损,加大挖掘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和监督线索的力度,以综合履职全面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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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烟的圈子里,电子烟被 Vaper(电子烟用户的统称,泛指玩家、大烟雾用户)视为一种潮流,这股潮流通过各种广告和影视作品影响了未成年人。
2022 年初,向丹和同事在办案中发现,恩施市城区一家电子烟专卖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将电子烟纳入“ 未成年人禁烟” 相关规定,这是国家从立法角度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向丹认为,除了对家庭和学校进行普法宣讲,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最终目标,需
要政府、学校、家庭和司法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该院随即按照相关程序启动联合机制,与恩施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监督有关单位依法对涉案电子烟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并询问涉案人员,固定相关证据。
经调查,该门店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毛某某销售电子烟(烟弹) ,销售款共计人民币 420 元,且未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案发后,该门店负责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退还了已支付的电子烟价款。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门店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 500 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我州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检察力量,向丹还办理了恩施州首例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件,在
全州未检系统公益诉讼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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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向丹和同事发现,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还要开展心理疏导、就业就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