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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日报/2024 年/5 月/16 日/第 004 版要闻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黎明
2023 年工作回顾
这一年,我们在市委“ 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大同振兴崛起的奋进浪潮中,贯彻省院检察工作也要融入京津冀的工作指引,奋力争当检察“ 排头兵”。树立正确业绩观,以“ X旗红”引领“ 检察蓝”。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 21 次,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22 次,向省检察院X组请示报告 12 次,市委、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对大同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23 次,确保工作方向正确。全面对标京津冀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协作。认真贯彻《京晋检察机关协同发展合作框架意见》,与海淀区检察院建立人才交流、联合实训、业务指导等 19 项合作机制。同时,结合大同实际,研究制定了 26 项服务保障措施,力求构建多层次服务主线。以能动履职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的山西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 4 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 护航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秀案例。坚持保企业、稳就业原则,做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办理企业合规案件 11 件,办理的某公司非法采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促进涉案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综合履职率达 100%。成立大同黄花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护航黄花产业发展壮大。一名干警获评“ 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和知识产权执法表现突出个人”。搭建检企“ 连心桥”。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入企帮扶 241 次,解决实际问题 28 个。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帮助供排水公司追缴 400 余家水费、水资源税合计 216 万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力追赃挽损。通过履职办案挽回经济损失 8526 万元,其中刑事检察办案追赃挽损 2455 万元,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挽回国有财产 6071 万元。
这一年,我们在全市主题教育的熔炉中,坚持宪法定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用实干交出硬核“ 成绩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工作,以监督促更优检察履职。始终把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7 次,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 2 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 420 余人次,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 96 次、视察“ 两馆” 等活动 460 余人次,实现检察工作和代表委员履职的“ 双向奔赴”。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常态化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18 条。邀请人民监督员 423 人次,参与公开听证
290 次。各项检察工作捷报频传。56 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有 21 项通报值保持全国第一方阵,41 项指标居全省第一,48 项指标居全省第一方阵,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一。7 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26 件案件获评全省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在第七届平安山西“ 三微”比赛中,4 部作品荣获优秀奖。在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 三微” 作品展播中,平城区检察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零距离》荣获“ 十佳作品奖”。在全国检察新媒体精品展示活动中,获得 3 个“ 全国二十佳”。一年来,两级检察院 36 个集体和 26 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其中省级以上荣誉 8 项。一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 个人一等功”。4 人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 标兵”“ 能手”“ 优秀检察官助理” 称号,其中一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战演练业务竞赛第四名。
这一年,我们在市委深耕“ 四大赛道” 的澎湃发展动力中,护航营商环境发展,让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进程。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 994 人,提起公诉1674 人。发挥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该制度适用率达到 88%。开出社会治理“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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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40 份。助力清廉大同建设,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53 人。圆满完成最高检指定我院对 1 名副部级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工作。协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浑源县检察院办理的天津市某机械设备公司法人徐某某行贿一案,入选省监委、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行贿犯罪典型案例。捍卫“ 大同蓝、大同清、大同绿” 这张靓丽名片,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犯罪 27 件 52 人,公益诉讼立案 342 件。以“ 检察蓝” 赋彩文旅“ 金名片”,浑源县检察院联合 7 家“ 国保” 单位,共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设立“ 司法护宝” 联络点,筑牢文物保护法治屏障。
这一年,我们在市委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进程中,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用“ 检心” 暖“ 民心”,厚植X的执政根基。全力守护“ 国际美食之都” 这一金字招牌。办理食药领域违法犯罪 12 件 13 人、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60 件,确保吃得安心、用得放心。严厉打击涉医保诈骗犯罪。积极推进涉案金额 5.3 亿元的医保诈骗系列案件办理工作。一名干警被评为“ 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个人”,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 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 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受理支持起诉案件 404 件, 帮助追回欠薪款 1034万元。向 256 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 263 万余元。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妥善处置 1466 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89 件。检察长带案下访,化解了余某某等信访积案 5 件。左云县检察院“ 秦权· 维清工作室” 被最高检评为“ 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团队”。 构建 “ 未检+公益” 双向保护模式。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34 件 51 人。开展“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专项行动,净化未成年人“ 生活圈”。新荣区检察院被评为“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这一年,我们在市委高质量转型发展“ 四步走” 战略中,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扎实推进检察监督四个“ 现代化”。数字化转型逐步起势,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15 项,其中 7 项在首届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在全国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构建的刑罚变更执行数字化监督模型荣获三等奖。加大检察侦查力度,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院检察侦查办公室,全省首家建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6 件 9 人,居全省第一。张某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侦查典型案例。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98 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169 件,撤案 82 件,纠正漏捕漏诉 110 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188 件。广灵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冒充某传媒学院老师骗取 22 万元一案进行立案监督,此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侦查监督典型案例,并写入省两会检察工作报告。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 35 件。率先在全省完成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效能,立案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