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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日报/2025 年/2 月/18 日/第 003 版要闻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庆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
提出意见。
2024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 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各类案件 6219 件,办案总量同比上升 8.16%,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1 项工作获最高检通报表彰,36 项工作(集体或个人)获全区性表彰;1 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6 件案件入选全区典型(精品、优秀)案例。5 项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涌现“ 广西三八红旗集体” 钦南区检察院、“ 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志愿者” 潘雪英、“ 广西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 李丽丹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突出ZZ统领,筑牢检察忠诚
加强X的ZZ建设,坚持讲ZZ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ZZ方向。
坚持X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严守ZZ纪律和ZZ规矩,全面落实《中国共产X政法工作条例》 、 《中国共产X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主动向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X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46 次,确保X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好检察意识形态阵地。
深入开展X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围绕“ 六大纪律” 进行集中学习和研讨 29 次,结合清廉机关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制定 21 项措施推进自我检视问题整改到位,提升检察人员的ZZ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从严抓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 261 件。
深化X建与业务融合。认真组织实施基层X建“ 五基三化” 深化年行动,把X建工作更深更实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持续强化星级X支部、“ 四强” X支部建设,市检察院机关第二X支部、第七X支部荣获市直机关“ 五星级X组织” 称号。打造X建精品示范典型,持续深化“ X旗领航· 检徽闪耀” X建品牌和“ 一支部一品牌” 建设,钦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X支部“ 守护晨星 静待花开” 事例获广西检察机关X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十佳”典型事例。
二、坚持服务大局,履行检察职责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自觉融入和服务中心大局,为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
障。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充分发挥批捕、 起诉职能作用,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920 件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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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起诉 2096 件 3190 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邪教组织犯罪 19 人,起诉各类走私、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 228 人。市检察院与军事检察机关、海警机构等联合会签军地协作工作意见,公益诉讼检察保障国防军事设施和行动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案件 1件 34 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575 人。起诉一起海上跨国走私冰毒 998.28 公斤特大毒品案,有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服务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主动履职融入平陆运河建设,稳妥办理涉运河刑事犯罪案件 15 件
46 人。灵山县检察院办理邱某某等人涉运河敲诈勒索案,化解矛盾保障国家重点项目推进,入选广西检察机关“ 检察护企” 典型案例。深化派驻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检察室实质化运行,与片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重点企业实行网格化、融入式服务。以检察之力守护海洋生态环境,起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犯罪 27 人,办理涉海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5 件。钦南区检察院办理涉茅尾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系列案,督促行政机关协调多方投入资金 1300 多万元进行治理,有效保护了茅尾海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经验先后被《经济日报》 、《法治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 检察护企” 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342 人,追赃挽损超 3100 万元;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检察监督小专项,针对以贿赂方式谋取交易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发检察建议 2 件,助力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加大企业内部贪腐案件惩治力度,起诉企业高管、财务等关键岗位职务犯罪 4 人,起诉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犯罪 23 人,推进企业持续优化管理。钦南区检察院起诉唐某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并督促追缴涉案赃款
380 多万元,助力挽回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约 1700 万元。依法规范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检察监督工作,25 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获批外出生产经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注册权等犯罪 45 人。
做实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扎实开展“ 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 专项治理,抓实初信初访调处,推行精准分流转办,实行信访事项“ 案件化” 办理,接收群众控告申诉 1157 件,“ 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 均达 100%。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两级检察院院领导包案 83 件、接访下访 251 次。加强涉检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对重大案件采取“ 一案一专班”、层级联动、帮扶救助等工作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风险外溢上行。市检察院、灵山县检察院两级联动化解一起涉法涉诉集体赴邕上访案,有效防范化解涉稳风险。
三、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暖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 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运用检察“ 力度” 提升民
生“ 温度”。
依法维护特定群体权益。当好“ 护薪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148 件,帮助 137 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 100 多万元。钦北区检察院办理的 29 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案,多措并举促成诉前和解,所欠 38 万余元工资得以足额支付。为群众“ 办好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178 件,救助困难妇女、儿童 130 人,浦北县检察院办理的 2 起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件。把群众“ 事办好”,关注残疾人、老年人群体的出行需求,针对重点路段、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不符合工程建设规范等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15 件,助力出行无“ 碍”。
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 小案”。守护“ 舌尖上” 的安全,起诉走私牛肉等冻品犯罪 41 人,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食用农产品违规使用“ 生鲜灯” 等公益诉讼检察小专项,立案 91 件。钦北区检察院针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漏洞立案监督 15 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辖区 308 家零售药店签订规范经营特殊管理药品承诺书。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浦北县检察院构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类案监督模型,督促主管部门追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 8 万元,入选广西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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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案件。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3 人。钦南区检察院针对已公开司法文书不当披露个人信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助推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守护生态环境安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 91 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72 件。浦北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松材线虫疫情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7 件,推动行政机关砍伐销毁患虫松树超 15 万株、清理面积 5 万余亩。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 255 件 325 人。持续推进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对 74 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牵头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 61 份,促推 92 名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推进未成年人案件源头治理,构建“ 数字画像” 涉未成年人卖淫案件类案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娱乐场所管理、控辍保学、监管监护等问题。深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合群团组织会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合作协议。加强法治教育,深化检校联动,开展法治宣讲 260 余场,覆盖 20 万余人。灵山县检察院创建的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入选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四、加强法律监督,彰显检察担当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 23 人,其中原厅处级干部 7人。制定《关于开展命案“ 捕诉一体” 试点工作的办法》,强化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提高命案办理质效。与公安机关联合部署开展“ 四个一” 专项行动,清理“ 四类案件” 392 件,推动刑事案件办理规范高效。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石某某故意杀人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钦南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受贿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 优秀公诉庭” 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 派驻+巡回” 检察机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212 件。
检察侦查稳步推进。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 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3 人,侦查终结 4 人。落实“ 审查+调查+侦查” 三查融合办案机制,完善内部线索移送管理。全面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能,经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市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的某市看守所民警卢某诈骗案,以诈骗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起诉后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获评广西检察侦查典型案例。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域,对办理该案中发现看守所监管、教育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辖区看守所全部整改到位。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办理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等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362 件,同比上升 43.65%,提出监督意见 11 件。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提请抗诉案件,经自治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后获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300 多万元。开展涉征迁款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小专项、市场主体恶意注销检察监督小专项,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48 件,同比增长 17%,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执行款 428 万元,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大对社保领域虚假诉讼查办力度,对一起骗取一次性补缴养老金虚假诉讼案依法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