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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汉)/2025 年/1 月/28 日/第 005 版高原要闻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克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
人员提出意见。
2024 年工作回顾
2024 年,全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X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X的治藏方略,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西藏检察实践。按照自治区第十次X代会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认真贯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聚焦“ 四件大事” 聚力“ 四个创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新成效。全年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 13788 件,同比下降 6.26%,较 2020年增长 32.6%,“ 四大检察” 履职结构比达到 61.1∶13.8∶11.7∶13.4,其中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总量较 2020 年增长 197.7%,依职权主动办案 6394 件,较 2020 年增长 230%,履职质效全面提升。
一、为大局服务,依法履职助推“ 四个创建”
始终牢记“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这个中心任务,自觉在把握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全力服务保障“ 四个创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ZZ任务,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始终保持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贡献检察力量。对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批准逮捕 1245 人,同比上升 11.86%;起诉 3313人,同比上升 16.5%。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3880 人、适用率 93%。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 十类案件” 82 件 198 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依法惩治有效遏制醉驾案件高发态势。江某罗布曾因醉驾被判处刑罚,2024 年再次醉驾,乃东区院建议从严惩处不适用缓刑得到法院支持,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三年提升行动,以诉源治理促推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293 件,采纳 286 件,采纳率 97.6%。坚持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西藏检察新媒体推送法治信息 6 万余条,发布典型案例 60 个,讲好西藏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大力推广“ 带案下基层”、以案释法,全区检察机关开展“ 检察开放日” 活动 257 场次、法治宣传 2700 余场次,受众达 150 余万人次。日喀则市院和吉林检察机关在央视、微博、快手等平台联合开展共护非遗之美微直播,阅读量超 1000万次。
着力服务保障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和落实“ 两个毫不动摇”,贯彻落实“ 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 总要求,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聚焦“ 九大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效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91件 137 人。办理涉企刑事案件 122 件 191 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76 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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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相关犯罪 10 件 23 人。自治区检察院、山南市院督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监管获最高检肯定。昌都市院、山南市院开展治理“ 空壳公司” 专项活动,推动清理注销 114 家。深入开展“ 乐游西藏” 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 29 件。自治区检察院组织 317、318 国道沿线检察机关督促主管部门集中整治国道沿线垃圾 2500 余吨,助力打造进藏最美景观大道。波密县院办理督促整治牦牛肉干食品安全案、昌都市院办理“ 类乌齐牦牛”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案,获最高检肯定。
推动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深入贯彻《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深化落实“ 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 机制,凝聚生态保护法治合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区高法院、生态环境厅开展“ 打击危险废物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 32件 70 人,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4 件, 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85.7 万元。 联合区公安厅、水利厅开展“ 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 行动,关停砂场 50 处,并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保护,调查立案 500 件,发出检察建议 191 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
15 处、垃圾占地 213.8 亩。与区林草局等 9 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湿地保护。昌都市院依法办理辖区内县级政府怠于履行污水直排管理职责案,督促立项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嘉黎县院督促整治麦地卡湿地生态环境,收到良好效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阿里检察分院办理杀害雪豹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赔偿生态环境损失 50 万元。波密县院督促规范放生活动保护本土鱼类,在帕隆藏布增殖放流鱼苗 45 万尾。拉萨市院办理 3 起非法捕捞纳木错裸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巴宜区院、墨脱县院、加查县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辖区印加孔雀草、意大利蜂等外来物种生态安全隐患。
着力服务固边兴边富民。“ 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 主动跟进,服务保障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依法办理涉边涉外案件,护航国防建设、促进边境治理。办理涉边犯罪案件 39件,涉外因素案件 80 件。自治区检察院与普兰、吉隆县院对尼泊尔边民无证经营餐馆问题与区市场监管局、当地政府磋商加强监管。加强边境检察服务,在 395 个边境村设立 12309 检察服务点,累计向边境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500 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 200 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 300 余件次。 深化落实涉军案件协同办理机制, 联合西藏军区ZZ工作部、 拉萨军事检察院持续开展 “ 强边护边司法保障” 活动,依法办理涉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公益诉讼案件 61件。萨迦县院依法为现役军人追回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金 13 万元。昌都检察机关督促建成怒江大桥遗址纪念馆,被评为西藏第一批革命文物点。
二、为人民司法,以司法公正守护民生福祉
始终牢记“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基本价值追求,将法理情统一于“ 三个效果”,以司法公正守护民生福祉,厚植X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