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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5 年/10 月/23 日/第 00A 版江苏检察
“ 向阳花” 在社区绽放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综述
本报通讯员 唐顗 本报记者 张旭
“ 向阳花开” 是在南京这座博爱之城中生长出的一株向阳花木。它承袭了城市“ 博爱” 的基因,将这份包容与关怀,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向阳” 寓意温暖与希望,“ 花开”象征着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绽放生命光彩。“ 向阳花开” 承载着玄武区检察院 38 年来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不变初心,体现检察机关以博爱之心、专业之举,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向阳而生、逐光而行,重塑人生方向的坚定信念与实践担当。
1987 年,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犯办案组,1995 年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38 年的探索积淀,孕育了创新的种子,2014 年,“ 向阳花”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应运而生。它突破传统办案场所局限,将帮教与保护的阵地前移至社区,让犯错的孩子在真实的社会土壤中学习成长,实现“ 无缝回归”。这朵“ 花”,承载着玄武未检人以“ 博爱之心、暖阳之举”,引导迷途少年“ 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的坚定信念。
专业阵地前移 多维帮教塑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