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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2025 年/8 月/14 日/第 003 版生态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记者 曹艺
近年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 守护绿水青山” 为己任,通过法律监督、生态修复、公开听证、类案办理、健全机制、多方协作、科技赋能、普法宣传等多种举措,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生态底色,为乌达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司法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格局。
用好听证 用活专项
实现公益保护最佳效果
为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就乌达区某河道堤防护岸损坏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 “ 益心为公” 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参加,经审慎研究后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督促依法履职。最终,相关部门开展为期 45 天的修复工程,共修复河道 300 米,开挖土方、灌浆砌石 1.28 万立方米,安装石笼网 3800 立方米。
为推动黄河乌海段水岸系统治理,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河湖管理保护“ 清四乱” 行动、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对乌达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现象以及入河排污口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在行动中发现的河道垃圾未及时清理、禁牧区放牧等问题,现场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及时解决。针对高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组织他人连续实施非法采矿违法情形,乌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成以专项行动推动类案办理,以类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的办案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