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法治日报/2025 年/12 月/11 日/第 002 版法治
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实践 公益诉讼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 以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奋力开创检察公益诉
讼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雪樵
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节点召开,为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 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制度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必须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履职成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宪法定位为根基、以高质效办案为目标,全方位推动公益诉讼制度高质量发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书写法治护航公益的时代答卷。
一、强化ZZ引领,锚定检察公益诉讼发展方向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把准ZZ方向,将X的领导贯穿于制度运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凸显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推动这一制度从实践探索向法制完善不断迈进。
一是以诉的方式开展法律监督。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本质上包含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任务。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着眼强化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建立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出重要部署。检察公益诉讼坚持从中国特色的ZZ体制实际出发,以督促之诉的功能定位恪守监督而不替代行政执法、约束而不束缚行政权的司法规律,既有效解决了行政监管的懈怠顽症,又避免了监督泛化的弊端,实现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这种制度设计,正是宪法精神与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同频共振,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两个结合” 深邃方法的真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