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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现状,特制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平台、晨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第二条 本校实行人车分流,禁止机动车(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驶入校内并停放。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同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门卫、保安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