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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结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采购需求与审批、采购实施与监督、采购实施与验收、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第二章分工与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