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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玄武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