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乡镇)卫生和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快“打造XX最美县城,建设美好幸福XX”步伐,根据XX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卫生县城(乡镇)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X〔2015〕X号)、《XX省卫生镇(县城)标准》(X〔2010〕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XX最美县城”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总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着力优化县城人居环境,强化城区管理,促进卫生创建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创建目标
严格按照《XX省卫生镇(县城)标准》,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改善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市容市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管、疾病预防控制,加大镇辖村和社区卫生整治力度,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促进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2023年底各项创建指标达标,实现省级卫生县城(乡镇)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