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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2月22日电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xx在xx省高级人民法院视察工作时,与xx高院X组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xx各中级法院院长进行了座谈。在听取了xx高院院长李少平的工作汇报后,xx对xx各级法院的工作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法院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作了讲话。
xx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司法为民的思想和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是立X为公,执政为民,将这一本质特征运用于司法实践,就是要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具有广泛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