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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检查总站治乱工作事迹材料
加强领导重监管履职尽责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在落实治乱各项规定上见行动
省林业厅始终把治理“三乱”工作作为厅X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贯彻落实国发[1994]41号文件精神,坚决不开口子,杜绝在林业系统内部出现除林业检查站以外多家上路的“三乱”现象;并把这项工作列入考评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检查总站责任目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林业检查站除依法授权对木材、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运输实施检查监督,查验运输证和检疫证外,从没扩大检查范围。省检查站明确规定一旦出现公路“三乱”现象,除坚决查处当事人外,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回潮与反弹。十年来省检查总站共开展了45次明查暗访,行程15万多公里,确保治乱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始终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窗口作用,以对人民群众满腔热情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坚持认真细致查明情况,实事求是分清性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和思想教育等手段,依法、依纪、依政策处理,确保了全省林业检查站无公路“三乱”事件,保证了林业行业较好的社会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