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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宣传部部长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材料
**矿位于山西省**市西南16公里,该矿于1983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1990年6月27日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00万吨,服务年限107年。与矿井配套的洗煤厂于1993年10月建设投产。
在矿X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作为矿X委宣传部部长、矿“四五”普法领导组成员、普法办公室主任,****同志为矿“四五”普法工作的实施做出一定贡献。他在总结其它企业普法工作经验的同时提出了“两坚持”原则,把坚持普法与治理、坚持建章与守法相结合的原则当作重点,在全矿逐步形成了自觉遵章守纪的好氛围、养成了严格依法办事的好习惯,从而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矿井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不断取得三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矿井先后获得“全国文明煤矿”、“省管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
身体力行,构建“四五”普法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