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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农业综合执法 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是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创新,是一件新事物。我区于1999年4月在省厅、市局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经区编委批准正式成立了“xx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经过五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们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几点认识简述如下:
一、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做法 我局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思路是:以综合执法为主,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走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路子。设置法制工作机构,组建专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明确职能,理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关系。【更多公文素材,微 信:d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