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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察干部培训团赴新加坡、香港培训考察报告
南京市检察干部培训团赴新加坡、香港培训考察报告
由全市各区县检察院和市院干警组成的南京市检察干部培训团一行二十人在邵长生副检察长的带领下,本着“开拓视野,学习提高,增进交流”的目的,经新加坡利康国际管理研习中心安排,于2002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在新加坡和香港两地进行了为期二十一天的培训考察,听取了《新加坡国情与社会发展概况》、《新加坡的立法与行政机构》、《新加坡公务员体系》、《新加坡工商法令》、《新加坡的廉政建设及反贪污法令》、《新加坡的法律制度与司法机关》、《新加坡的刑法典和刑诉法典》、《新加坡的民事诉讼程序》、《新加坡的律师制度》等9个专题讲座,参观了新加坡最高法院、地方法院、市区重建局、总检察署、监狱、中央肃毒局,香港廉政公署、立法会等单位,了解其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在整个听课和参观过程中,培训团的学员们带着了解、比较、扬弃的目的踊跃提问,形成了互动的学习模式。三周下来,不仅对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有了较直观的感受,更是在不断的分析比较中,思考我国现行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探求在结合本土资源的基础上移植一些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管理方法,使新、港之行取得更直接的效果。【更 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w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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