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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关于学前教育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科学规划,建章立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博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等,对全区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统筹推进,提高质量。有针对性地发挥各类幼儿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抓引导、抓规范、抓品牌,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交流和创先达标活动,有效发挥公办园的龙头带领作用;加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管理,严格实施对各幼儿园达标活动;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做到在各项评优树先、业务指导、工作考核中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