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衔接力度,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有关联合办案的制度,可以说已经初步构成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增强了查办违纪违法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应该积极研究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下面分三个方面内容来谈点个人的见解:
一、纪检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中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办案领导机制。近年来,我区在查办大要案过程中,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办案工作情况,主动争取X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叶建青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勇为副组长,公安、检察、法院、政法、审计、司法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区X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勇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吴茂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裕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长刘向东三人为副组长,法院、检察、区纪委分管案件的领导为成员的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纪委、公安、检察、法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办案,定期分析办案工作情况,对一些重点案件的查处,亲自组织,直接指挥。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尽职尽责,集中精力抓案件。对上手的案件精心组织,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采取成立区委专案组的形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成效非常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