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关于市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北方地区做好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34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取暖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我市各县区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中小学校冬季取暖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了各项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成立了中小学校冬季取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冬季取暖工作负全责。同时,各学校也都成立了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学校的冬季取暖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