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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行为中不良习惯的产生调查报告
一、人们在交通行为中的不良习惯
(一)会车时不变换灯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可是,XX县有些驾驶员在夜间会车时,根本不变换灯光,殊不知,对方驾驶员受强光照射影响,极易发生事故。
(二)拨打接听手提电话。随着通讯的发展,手提电话方便了人们联系,于是也常见有驾驶员边驾车,边拨打接听电话。乍看是小事,其实不然,拨打接听电话,分散了驾驶员精力,遇有紧急情况出现会处罚不及,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