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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形象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群众评价公安工作,除了自身的安全感受,还看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公德形象和纪律形象等等。因此,笔者之见,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个极其重要的着力点就是应当紧紧围绕大力加强形象建设来展开。实际上,对于形象建设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做到常抓常新,而且真正抓出成效,则需要我们以科学的理念、辩证的思维、宽阔的视野和求实的态度来组织实施。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通过认真调研、总结和思考,头脑中得出这样一个答案,即:运用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问题,把进一步强化形象建设作为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方向。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基层所队与机关部门一样从严规范。
我们在以往的工作中,常常过于强调树立基层的形象和窗口的形象,明查暗访一股脑地糊向基层和窗口,而对一些机关科室管理松懈、办事效率不高和一些机关干部迟到早退、服务态度不端等现象,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熟视无睹,放任不管。这样一来,群众有意见,认为到机关办事很难,还不如基层所队热情和痛快;基层所队民警也有忿忿不平的心理失衡,认为机关干部不仅没有工作硬性指标压力,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而且尽管纪律松弛、效率不高也没有什么说法,该得的待遇都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