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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法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增强本地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4月29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民宗侨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听证会。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由有关单位推荐等方式,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报名者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照具有一定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家、教师、学生、医生、健康教育工作者、行业协会代表以及其他市民,共14人。听证会还设旁听席,部分市民旁听了本次听证会。1 2 3 4 在立法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普遍赞成我市实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并就《条例(草案)》的有关核心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上主要焦点问题包括:
一、关于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界定问题
这是《条例(草案)》的核心问题。很多听证代表都认为要从严界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杭四中退休教师计惠玲和大学生陈春雨都认为,各类学校应当全面禁烟,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市民崔盐生认为,《条例(草案)》应当规定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还有听证代表认为草案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中,“医疗机构”是否包括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电梯”是否包括住宅区内的电梯,网吧室内营业区域是否包括卫生间等问题应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