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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展创建活动为新起点 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新发展
近几年来,xx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抓好全县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使全县农村呈现出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局面,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从今年初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了“民主法制建设模范村”的创建活动,从而,推动了全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新发展。
一、 开展创建活动为动力,激发搞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高昂热情 江泽民同志在X的十六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改革要有新突破,发展要有新思路,开放要有新成果,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为使全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新的发展和新的创意,进一步激发新的活力,从年初开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就专门召开了会议,明确了要以贯彻国家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的精神为契机,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民主法制建设模范村”创建活动。
以此推动全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新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民主法制建设模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并决定每年评出5至8个“民主法制建设模范村”,对评出的模范村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同时,“民主法制建设模范村”的创建纳入了县年终对各镇两个文明千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