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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民自治选举制度经验性研究
--村委会“组合竞选制”试验报告
一、引言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在中国农村最广泛的实践。 无疑,民主选举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关键环节,它是实现村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村民自治自实施以来,全国农村的民主氛围大为高涨。仅有3.6亿农村人口参与了村委会选举,50%左右的村委会实行了民主选举。但尽管如此,仍还有少数一些村委会的选举仍停留在“上边定调调,下边画圈圈”,个别乡镇干脆指选、派选,或在选举以后随意更换、调整村委会干部。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但却没有具体规定应采取何种途径、方式、进行直接选举。因此,全国各地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除了上述的的指选、派选以外,还出现以下几种选举模式: 在提名方式上,主要有海选、自荐、联名、户代表、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选举领导小组、村X支部等几种提名方式。由于海选具有公平、平等、民主和透明的特点,深受人们的欢迎,已在一些地方推广。 在投票选举程序上,主要有平行式、职次式、叠加式和累计式四种投票选举方式。 1、平行选举,就是分别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同时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与基层人大选举方式相同)。目前,各地大多采取这种选举方式。由于一位候选人只能竞选一次职位,这种选举方式对于高职位落选者不公平,没有机会参加较低职位的竞争,容易导致“能者下、庸者上”的不正常现象。 2、职次选举,就是依次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或是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与各级X委选举相似)。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高职位落选者有机会参加较低职位的选举,缺点是操作复杂,社会成本太高。 3、叠加选举,就是三项职位一次投票,高职位候选人同时也是低职位候选人。这种方式保证了高职位候选人的入选机会,但选举缺乏竞争性,由于高职位候选人挤占低职位候选人的选票,容易导致一次性选举失败,复选机率较大。 4、累计选举(倒叠加式),就是每位候选人可以同时竞选三种职位,一位候选人可能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位的选票。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易行,缺点是职位竞争意识模糊,民意不清,不同的统计方法可能得出不同的选举结果,容易发生争议。 以上四种选举方式,从选举制度本身来看,均重视了个体素质的选择,是从传统“选贤举能”ZZ理念中产生出来的。其最大的缺点是忽视了整体的优化组合,并形成如下民主的悖论:在提名上越是充分发扬民主,越是难以形成协调合作的班子。在实践层面上分析,容易产生班子不团结,聚合力差,工作效率低等现象。据一项权威调查表明,全国农村处于“松散、瘫痪”状态的村委会占了1/3以上。我们认为,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与选举制度本身深层次的不合理性不无关系。 事实上,选举方式和选举程序是否科学合理,是民主选举成败的决定性环节。为此,我们对村民自治选举制度进行了长达13年的探索和试验,积累和创造了村委会“组合竞选制”的经验。 二、村委会“组合竞选制”试验基本情况 早在十三年前,我们遵照中共安徽省委负责同志的指示,在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开始了村委会“组合竞选制”试验。所谓“组合竞选制”,指首先由村民自由民主推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3—4名正式候选人,各候选人提出自己村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的名单并在竞选大会上发表演说时公布于众,接受村民审查,然后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最后对当选人提出的“组合”名单中的村委会其他委员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村委会“组合竞选制”在历次试验的基础上不断的和总结完善。 腾云村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没有辜负村民的信托,1989年元月,这个民选的村委会上任伊始,就建立了一个专门监督村委会的机构(监事会),还聘请了本村离退体干部担任顾问,指导村委会工作。继而又成立了财务清理小组,对该村“学大寨”以来的从未公开过的村财务账目进行了清理,通报全村,实现了财务公开。他们还收回了前任村干部占用的一笔茶叶款,用这笔钱使多年架不起电线的西岭组当年腊月通了电。随后,村委会又带领村民大搞杂交稻制种,修复了4处年久失修的河岸田坎,加强了山林管理,当年全村粮食产量比前3年平均产量翻了一番,经济收入是常年收入的2倍。民主选举村委会,既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腾云村这次选举是在《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刚公布不久仅半年就进行的,这在全国来说应该是最早的。 后来《组合竞选》试验扩大到一个乡的范围。1998年3月,我们应原滁洲市委书记张春生同志之邀,在安徽省来安县邵集乡进行村委会“组合竞选制”试点,对全乡8个村同时进行了换届选举。从宣传发动到最终竞选投票,一共10天时间,顺利完成了试点任务。邵集乡通过“组合竞选”村委会,重新选出的村委会班子年龄、文化结构都有了较大改善,新班子中X员干部占总数的86.6%,文化程度全部为初中以上,其中高中以上18名,8名女同志当选,班子平均年龄降至34.9岁。 《组合竞选》对于鼓于群众的选举热情十分有效。从这几次选举来看,广大村民不但十分珍视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而且还表现出极大选举积极性。在邵集乡选举过程中,北涧村赵学东等9名在外打工的农民,在选举前夕连夜赶回家参加投票选举。在3月2日选举日那天,全乡3165户农民的参选率达99%。广大村民“组合竞选”不但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还能选举出比较得力的村委会班子,这表明当今中国农民不仅具有成熟的民主意识,而且有成熟的民主参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