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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创新
一、农村合作经济及经营体制创新现状
我国农业经营体制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状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农村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方式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寻求解决矛盾的办法,近10年来,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政府部门和理论界及实际工作者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产业化经营;二是农村新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即以农民为主体,组建专业性协会或合作社带动农民进行商品化生产和流通;三是改造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主要是希望通过深化改革,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农业生产发展与市场对接的问题。
(一)“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