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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长江
按照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到2月2日18时,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0件,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8件,共计48件。其中,劳动人事方面3件,内务司法方面3件,财政经济方面13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长江
按照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到2月2日18时,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0件,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8件,共计48件。其中,劳动人事方面3件,内务司法方面3件,财政经济方面13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