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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多万元乡镇巨额债务是怎样形成的
乡镇不良债务引发的矛盾日趋严重,已成为困扰乡镇X委、政府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最近笔者参与了蒙城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债权债务的审计清理核查,核查结果表明,仅该县乡镇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债权总额就达3800多万元,有的乡镇高达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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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行为短期化,投资决策盲目化,形成“行为性”负债。一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为创政绩、树形象,不顾财力基础薄弱等客观实际,举债兴办了一些超越乡镇财力及群众承受能力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投资行为不当,不注重财源培养,片面追求发展数量,而忽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如一些乡镇不管产品有无市场,不切实际大办乡镇企业,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后果是乡镇办企业建成之日也成了倒闭之时,其亏空为乡镇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三是投资决策行为存在随意性,无决策机制,无科学投资论证和效益分析,贪大求快,盲目筹款、借款或强行让单位人员集资上了一批项目,而这些企业的投入,多数是乡镇政府直接筹措或企业贷款乡财政担保的,由于企业无力偿还,乡镇成了债务主体。 乡镇财力匮乏,财政空转运行,形成“财政性”负债。由于前几年在财政体制上采取了逐级下达任务,迫使下级保任务。一些乡镇领导为了政绩,玩起数字游戏,举债垫交税费,空转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