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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安排
根据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紧扣“十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使我委职工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使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及普通话,进一步推动我委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制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契机,本着“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原则,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的普及工作。依照市、区各级要求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扎实有效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