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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修工作心得体会
2008年4月,××区司法局X组决定编修一部《××区司法行政志》。目前初稿已基本完成,待评议、修改后有望在20XX年付梓出版。本人参与了《××区司法行政志》的编纂工作,下面谈几点做法与体会。
一、编修《××区司法行政志》正当其时,很有必要历史长河中29年是十分短暂的,但这一时期变化之大.是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能与之相比的。其一,××区司法局成立之年,是我国第五个五年计划的鸣金之年。在此之前的两年,X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时决定把X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些重大决策,为“五·五”计划顺利完成创造了一个良好的ZZ环境。改革开放30年来,各行各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市场经济也日趋完善。《××区司法行政志》作为编修的一部“官书”.紧紧抓住X的十—届三中全会以后到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中期这一阶段,反映改革开放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新进展、新成就,是编纂这部志书的初衷。其
二、上个世纪80年代成立太平县司法局。3年后(即1983年底),撤销太平县设立省辖县级××市,太平县司法局改称××市司法局。又4年后(即1987年底),撤销省辖县级××市,成立地级××市(设屯溪),原县级××市改为××区,原××市司法局改称××区司法局。行政区划的频繁变动,也使区境内的机构名称等随之变化。面对行政区划的变动,不失时机地编修一部部门志,详细记载有关方面的情况,对于存史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也便于向后人交待清楚。其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