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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婚嫁习俗
    旧时,男女婚姻都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农村还普遍存在童养媳及早婚现象。1951年,颁布《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父母和他人不得干涉包办。然而民间青年男、女婚事仍多由媒人先提亲。根据婚俗,媒人提亲三日内,两家平安无事,算是吉兆。若是“合婚”,女家就向男方查家当,男方到女家相亲。双方同意后,男方要过“上半礼”(聘金的一半)给女家,算是定下婚事。农村订婚,男女双方多由邻里(或亲威)青年男女陪同,前往城镇拍订婚照片,并由男方买日用品给女方,作为订婚标志。结婚前,男家要修理房屋,做家具。婚前一二天,男女两家换桃符,贴红联,男家布置一新,双方宾客盈门。女方的宾客多以衣物为礼(即添箱〕,男家的宾客皆以钱为礼。民间结婚,有以下几种独特习俗。
一、拦花轿新郎到女方家去迎亲,福清叫做邀新人。回来的路上,人们可以用条椅等拦住去路,新郎、新娘不得生气。旧时新娘坐轿,有乐队伴奏,新郎要向拦轿的人分瓜子、糖果等。现在不坐轿了,乐队也改作录音机,拦路的人或要求新郎、新娘唱歌,或者要他们向拦路者分发香烟、糖果。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只有让拦路者满意,才让通过。一路上拦路的人越多,越说明新娘的才貌闻名远近,新郎也就越光彩。【更多公文素材 ,微信:dadawk01】
二、避冲新郎迎新娘到自己家门口,男家便放鞭炮迎新。此时由男方亲族中或邻层中福贵双全的年长妇女和喜娘扶新娘进门,里家的其他女眷暂时回避,等新娘进了大厅后才能见面。这种习俗叫避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