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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公平正义学习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X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X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X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X的执政能力,坚持X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X、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ZZ本色,切实担负起X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
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