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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政工作的角色定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政府职能逐渐从经济领域淡出,重点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民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在经济发展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X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X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明确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塑造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角色,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是摆在民政工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角色重塑
民政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大量基础性工作。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的过程中,由于经济生活中存在不协调因素,尤其当前农村经济面临农产品价格波动隐患的存在,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增加,反映形势严峻。学者推算目前我国城市总人口45844万,贫困人口3200万,占总人口的7%。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出,这些都给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政府职能转变,一部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从政府和单位剥离出来,使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工作对象由特定性向公众性转变,工作领域由以农村为主向城乡并举转变,要求民政工作全方位参与社会发展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政工作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