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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现状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也翻开了一个新篇章。商业银行纷纷从以公司业务为主,转向公司业务与对私业务并重发展,并提出“大零售”的发展战略,这使得消费贷款出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态势,一举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1、授信总量较小,产品结构单3、准入门槛设置较高,审批手续繁琐。各商业银行近年来为实现亲新增贷款“零风险”,纷纷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贷款人的要求过于严谨,如个人信用贷款仅限定国家公务员,且贷款额度控制在2-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中仅开展住房按揭贷款,对个人住房(商铺)抵押贷款拒绝办理,导致营销对象匮乏。在贷款审批程序上,随着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加强,各商业银行对授信权限全部上收,例如某行从2001年开展家居装修贷款以来,累计发放贷款近500多万元,户数351笔,无一笔贷款出现不良,但该行至今无分文授信权限,每笔贷款均需上报市分行审批,这样不仅不能为顾客提供及时的服务,同时加大该行的消费贷款的成本。
4、责权利的不对等,信贷人员工作消极。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出于对信贷风险的考虑,都制定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对信贷人员发放的贷款出现风险采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下岗清收”等,并过高要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制度”,这对增强信贷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增强责任风险意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实际工作中,每一笔贷款发放,信贷人员仅只有对贷款对象进行调查申报权,审批权则集中在各级审贷委员会,审批后发的贷款一旦出现风险,责任追究在信贷人员,审贷委员会不承担责任。面对银行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而上级行普遍要求达到“双百”,即收贷收息达到100%,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商业银行出台了对信贷员发放贷款取得良好效益给予奖励的规定,这种只罚不奖的制度致使信贷不敢也不愿去营销贷款,普遍存在慎贷、惜贷、畏贷、厌贷情结,从而严重制约消费贷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