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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大学习大活动征文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从今年4月份开始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紧密联系审判工作,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X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大学习、大讨论”中不断推动我院工作的发展。近几天,通过认真研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和省高院X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在全省法院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及相关材料,深受启发教育,深受激励和鞭策,也倍感身上责任重大。我的个人体会是:
一、X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ZZ保证
中国共产X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民事、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的任务,决定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必然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法院的事业与X的事业是统一的,是X的事业的重要部分之一。X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守的理想信念。坚持X的事业至上,就是人民法院工作坚持X的领导的具体表现,是人民法院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ZZ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始终坚持X的事业至上的理想信念,必须在X的领导下进行,服务于X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确保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具体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要自觉地接受X的领导,自觉地学习、贯彻、执行X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文明执法,公正审好每个案件,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调处好各类民事纠纷,以自己实际行动捍卫X的执政地位,为X的中心工作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平安建设。